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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毒花”不能种!金坛一村民种植罂粟被判刑

这种“毒花”不能种!金坛一村民种植罂粟被判刑
2020年08月05日 12:55 新浪网 作者 新华报业网

  常报全媒体讯 听说罂粟可以给鱼虾治病,金坛村民郭某便在自家鱼塘边种了1700多株罂粟。因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近日,郭某被金坛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

这种“毒花”不能种!金坛一村民种植罂粟被判刑

  民警收缴郭某种植的罂粟

  今年5月11日,金坛区建昌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直溪镇某村的一个鱼塘边,有人偷偷种植了大片的罂粟。接警后,民警迅速前往现场核查,发现在该鱼塘旁边,共有1750株罂粟原植物。这些罂粟都是该鱼塘的负责人,该村村民郭某种植的。

  面对民警的询问,郭某还显得很无辜。他交代,在鱼塘旁边种罂粟没有其他目的,仅仅是用罂粟果来喂养塘里的鱼虾,给它们治病,让它们生长得更大更好,确保来年能有个好渔获。郭某万万没有想到,种植罂粟的行为会构成犯罪。

  我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三)抗拒铲除的。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近日,金坛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郭某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二千元。

  (陈雯燕 舒翼 图文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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