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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 涉及这八个方面

江苏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 涉及这八个方面
2021年07月31日 06:50 新浪网 作者 新华报业网

  快报讯(记者 项凤华 徐苏宁)7月30日记者了解到,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稳定和扩大就业工作,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和省军区动员局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将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以工代训扩围、困难人员培训生活费补贴、放宽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就业见习补贴提前发放、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支持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和升学入伍以及支持毕业生自主创业等八个方面政策的实施期限延长至今年年底。

  记者注意到,此次政策调整聚焦稳岗位、保重点、兜底线三个方面。

  聚焦支持市场主体稳岗扩岗,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裁员率标准放宽到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6%),30人(含)以下的企业放宽到不高于企业参保职工总数的20%。同时将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和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纳入返还范围。精准实施以工代训政策,各地根据专账资金存量规模,可以分阶段实施以工代训工作,支持部分重点行业企业以及群体开展以工代训,切实减轻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负担,更好地稳定和扩大岗位。

  聚焦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支持企业扩大就业见习岗位规模,对见习期未满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支持毕业生基层就业和升学入伍,继续招募400名高校毕业生从事“三支一扶”,扩大硕士研究生招生和普通高校专升本规模。拓宽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入伍通道。对自主创业的毕业生,精准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服务,给予税收减免、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创业补贴、场地支持等扶持政策。对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给予一定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并可以选择灵活的缴费方式和缴费档次。

  聚焦兜牢困难人员保障底线,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扩大培训生活费补贴范围,除低收入人口中的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外,还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用工、民办非企业单位用工,以及在社保经办机构或公共就业人才机构登记的灵活就业人员培训期间给予生活费补贴,切实帮助困难人员缓解生活压力,尽快实现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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