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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网信郑重提示:面对疫情,造谣传谣者必受法律严惩

宿州网信郑重提示:面对疫情,造谣传谣者必受法律严惩
2020年01月28日 16:10 新浪网 作者 宿州城事

  案例一:

  1月24日,宿州埇桥区网民刘某某在新浪微博发布“皖北煤电总医院21名医护人员因不明原因的病毒性肺炎已被隔离多日”不实不当言论。宿州网信、公安部门立即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调查,刘某某对其在微博上发布虚假疫情的造谣信息等事实供认不讳。公安部门对刘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六日罚款五百元的处罚。

  案例二:

  1月25日,泗县网民邵某在微信群组发布“泗县黄圩镇巩沟村发现一例冠状病毒感染者”不实不当言论。泗县网信、公安部门立即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调查,邵某对其在微信群组发布虚假疫情的造谣信息等事实供认不讳。公安部门对邵某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为此,宿州市委网信办郑重提醒广大网民:

  一、凡网传信息都要仔细甄别,对未经证实和来源不明的网上消息不得转发、传播,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二、对已发布或转发的不实信息要快速删除,主动消除不良社会影响。

  三、对通过网络发布、传播虚假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并依法追究发布人、转发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四、网络世界不是法外之地,网络空间是法治空间,全市广大网民一定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增强辨别能力,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

  五、鼓励广大网民积极发布转发正能量信息,宣传疫情防治知识及有效防范措施,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认识疫情,合理做好自身防护工作,齐心协力共渡难关。

  中共宿州市委网信办

  宿州市网信办

  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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