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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一正规肉联厂“洗白”病死猪:19人被抓 涉事企业已停业整顿

广东一正规肉联厂“洗白”病死猪:19人被抓 涉事企业已停业整顿
2019年12月06日 20:10 新浪网 作者 时间财经

  

每日“洗白”数千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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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据广东电视台“今日一线”栏目报道,本该送往正规屠宰场被无害化处理的病死猪,却进入了一家叫佛山市南海区合谊肉联有限公司(下称“合谊肉联公司”)的正规肉联厂。经过一番“洗白”加工操作后,病死猪肉竟被盖上了检疫合格的标签,流入了广州、佛山等地市场猪肉档。经过合谊肉联公司“洗白”的病死猪肉,每天达数千斤之多。

  新华社报道称,广州和佛山两地政府部门通报,因交易、屠宰病死猪肉,合谊肉联公司被责成停业整顿,相关嫌疑人被带走调查,广州涉嫌销售死猪肉的两名猪肉档主也已被控制。

  

“洗白”

  “今日一线”记者在位于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的合谊肉联厂拍摄的暗访画面显示,一辆拉猪车停在活猪交易区的一家档口前,有人将车上的猪一头头往下赶,活猪被赶完后,留下两头一两百斤、身体早已僵硬的死猪。

  其中一头死猪被一名男子用推车直接推向了肉联厂的宰杀区。一开始,屠宰场内的工作人员拒绝宰杀这头死猪,称“不行,这猪死了起码五个钟了”。但随后,男子找了另外几名身穿肉联厂制服的人聊了一会后,死猪又被工作人员拉上了屠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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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人员将死猪挂起来,用刀给死猪放血,猪血已是暗红色。经过脱毛、烫洗、除内脏等程序后,死猪立即变身白条猪。当天早上8点半左右,原本一直被检验员拒绝出厂的死猪肉,最后还是被盖上了检验章,被抬上小货车运走。

  在“今日一线”记者暗访期间,类似的“操作”多次在合谊肉联公司上演。当天早上8点半钟左右,一头死猪在活猪交易区一开始被工作人员喷上了“不能宰杀”的红漆,但随后还是被人推出了屠宰场宰杀。还有人从猪场买了四头猪,其中的三头近百斤的,都是死猪,仅有一头不足五十斤的小猪是活的。这些死猪同样也被直接拉进了屠宰区。

  “今日一线”记者蹲守的第四天凌晨4点左右,在活猪交易区内,买猪人将两只死猪翻转数遍后,决定最终以1000元和500元收购。随后,其中一男子用铁栏车将猪肉直接拉到了宰杀区。一开始同样遭到了工作人员的拒绝。之后,另外一男子推着第二条死猪来到屠宰区,并将至少100元的现金给了那个工作人员。这头死猪被屠宰、分割后,便来到了检验区,盖了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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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后,两名男子把死猪肉抬上了一辆小货车,拿着从缴费处拿来的放行条,买猪人便毫无阻拦的开出了肉联厂。而在最后一个关卡的保安,对进出拉猪肉的货车,不做任何检查,形同虚设。

  “今日一线”记者尾随小货车,发现这些病死猪肉被运往了广州。小货车在广州一市场卸货,其中的一头死猪肉,被直接搬进了一家名为“乡下土猪”的档口,另外一头死猪肉被送到该市场另一个名叫“红土走地猪”的档口。

  

惩处入刑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今年9月广东省农业厅公示的2019年第一批省级生猪屠宰标准化企业名单中,佛山共有3家肉联厂上榜,合谊肉联公司位列其中第八位。

  时间财经查阅天眼查发现,合谊肉联公司成立于2010年11月,注册资本1000万,实缴资本1000万,经营范围包括生猪批发及生猪屠宰、肉类分割、肉类冰鲜储存、鲜肉和冷冻肉的批发及零售、动物源性蛋白研发、生猪收购;批发兼零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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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片来源:天眼查

  合谊肉联公司交易、屠宰病死猪的事情被曝光后,相关部门表示,已成立事件调查处置工作组,对事件进行全面深入调查。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依法对涉事人员19人进行刑事拘留,并继续深入调查取证。南海区农业农村局对合谊肉联公司进行行政立案调查。

  南海区农业农村局于12月1日上午向合谊肉联公司发出责令停业整顿通知书,至12月2日凌晨,该公司库存生猪处理完毕,目前已全面停业整顿。同时,南海区已经协调区内其他生猪屠宰场积极保障本地猪肉市场供应。

  某养猪厂老板杨树(化名)告诉时间财经,据其了解,其所在地区早年间曾有专门收购死猪的小贩、小厂,但近年已经销声匿迹,主要是因为近年当地针对交易、屠宰死猪行为的处罚较为严厉。

  杨树称,当前,其所在地区养猪厂对死猪的正规处理方法,是出现死猪后,猪厂及时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告,相关部门收走死猪,然后进行焚烧等无害化处理。养猪厂会因此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多少根据具体情况而定。目前猪肉价格相比往年同期较高,在利益驱使下,不能完全排除个别养猪厂或个人为了“创收”,隐瞒不报、铤而走险,把死猪卖给肉联厂宰杀、销售的可能性。

  法制日报报道称,与地沟油、毒奶粉等危害食品安全的案件一样,病死猪肉案件早已被进入刑事司法惩处的范围,且近年惩处比例有所增长,过去数年已经有多人因病死猪肉案件被判刑及罚款。

  据中国新闻网报道,2014年3月26日,黄某等6名涉嫌生产、销售病死猪肉的被告人,被湖北襄阳南漳县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至10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20万至1万元罚金。

  中国裁判文书网资料显示,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法院于2013年11月22日作出(2013)衢江刑初字第299号刑事判决,认定猪肉销售人员胡某犯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经查,胡某明知郑某出售的猪肉为病死猪肉,仍于2011年9月至2012年上半年购买了18万元的病死猪肉,并对外销售。(北京时间财经 乔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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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死猪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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