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7日,温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与洞头区渔业执法大队、龙湾区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在温州市瓯江口新区灵昆街道甬台温复线大桥附近海域开展联合执法。在巡查中,执法人员发现1艘正在使用电捕工具非法捕捞水产品的“三无”快艇。在查获过程中,执法人员遭到“三无”快艇上人员的暴力抗拒执法,导致“三无”快艇倾翻,艇上4名执法人员落水。执法过程中,中国渔政33017-1艇船首受损。
2021年9月3日,两名当事人被温州市公安局瓯江口分局依法逮捕。2021年10月9日,由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两名被告人按妨害公务罪,向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目前两名被告人被判处实刑8个半月。
“三无”渔船影响渔业安全生产秩序,本身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尤其是部分“三无”渔船使用电捕工具进行非法捕捞,对区域水环境、渔业资源及水生生物多样性的破坏性极大。市支队持续加强对“三无”渔船及电鱼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加强行刑衔接,以刚性的举措坚决维护依法执法权威。
【来源:温州市农业农村局_市内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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