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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借创文之名收取“保护费”?抓你没商量!

假借创文之名收取“保护费”?抓你没商量!
2019年07月12日 17:54 新浪网 作者 羊城派

  文/羊城派记者 赵映光 通讯员 南公宣

  身为社区治保员,本应以身作则为当地居民和商户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但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这三人却假借创文之名,抓住外地人到辖区内经商不敢惹事的心理,对他们收取保护费。

  记者12日从汕头市公安局潮南分局获悉,经当地警方侦查,上述三名不法人员涉嫌敲诈勒索当地商户2.9万元,目前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据介绍,潮南公安分局于今年6月6日,接到当地峡山街道纪律检查委员会移交的关于峡山街道汕尾居委社区治保员李某敏、李某鸿、林某彬擅自向汕尾居委会经营的商家收取保护费的线索函后,该分局立即组织扫黑除恶专业队汇同峡山派出所开展核查工作。

  随后,办案民警经深入细致走访峡山街道、汕尾居委会及多名受害人,初步查明李某敏(男,36岁)、李某鸿(男,37岁)、林某彬(男,38岁,均系峡山街道汕尾居委人)有敲诈勒索的犯罪嫌疑,遂依法刑事传唤三人。

  后经进一步审查,李某敏等3人系汕尾居委治保员,从2018年开始假借汕头正在开展的“创文”工作之契机,以占道经营为由,多次到受害人王某、龙某、兰某、张某等人经营的门店“巡逻检查”,并且利用这些外地人不敢节外生枝的畏惧心理,要求王某等4人每月交纳500元至800元不等的“保护费”。而该三名人员提供的“保护”则是在上级有关部门前来检查时,他们会提前告知王某等人做好收摊准备。

  据悉,商户王某等4人为了能够长时间经营,被迫接受李某敏等人的要求。据李某敏等3人落网后交代,自2018年7月份开始至2019年5月份,他们先后通过微信收取王某等4人转账合计29000元。目前,李某敏等3人涉嫌敲诈勒索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中。来源 | 羊城派题图 | 视觉中国责编 | 文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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