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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深圳出手整治“转供电”私吞红利

查!深圳出手整治“转供电”私吞红利
2019年08月22日 22:22 新浪网 作者 羊城派

  文、图/羊城派记者 郭起

  8月22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发改委、市供电局有限公司、前海供电公司,在全市开展转供电环节电价重点整治“8·22”统一执法行动。

  本次将重点整治至今还没有传导自2018年4月份以来政府降电价红利、2018年11月起还没有执行目录销售电价和涉及新能源汽车充电桩、5G基站等领域的转供电主体,通过实地全面排查和整治,对查实没有整改和退费的转供电主体,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

  查!深圳出手整治“转供电”私吞红利

  深圳开展转供电环节电价重点整治“8·22”统一执法行动。

  从2018年起,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就已经连续两年提出“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降低10%”。因此,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2018年至2019年间曾连续五次调降电价。但许多终端用户表示没有享受到政府的降价红利,这是因为一些转供电主体未将政府降价的红利传导到终端用户,也就是说政府降价红利被“截胡”了。

  本次行动以产业园区、商业综合体、写字楼为重点,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稽查局和10个辖区局按照统一部署,共出动执法人员585人次,深圳市供电局、前海供电公司出动70人次参加联合行动,检查转供电主体帐户单位173家,涉及终端用户数20095户。其中173家转供电主体中已完成退费的转供电主体17家,退回终端用户95.59万元。没有完成退费和整改的转供电主体有139家,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全部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30日内整改到位。

  统一执法行动中,主要发现以下几类违规收费行为。有转供电主体不执行省发展改革委一系列电价降价政策文件,不按规定退还多收电费,没有传导自2018年4月份以来政府降电价红利。 还有的不执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8〕375号)规定,2018年11月始还没有执行目录销售电价,在转供电环节有加收电价及电费的行为。

  据悉,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近日将持续开展全面排查,在8月30日前完成第一阶段的全面排查任务,并给转供电主体一个月的整改期,对不按要求按时完成整改的转供电主体加大查处力度,依法处罚。

  什么叫转供电?

  转供电行为是指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需由其他主体转供的行为,存在转供行为的单位或个人,称之为转供电主体。

  来源 | 羊城派责编 | 文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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