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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一企业升价40%—560%卖口罩被立案调查

佛山一企业升价40%—560%卖口罩被立案调查
2020年01月28日 14:40 新浪网 作者 羊城派

  文/羊城派记者 景瑾瑾

  为进一步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相关医药用品价格监管工作,春节期间佛山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全市执法人员加班加点进行地毯式检查,对全市各药店、市场、超市等经营主体开展监督检查。据统计,截至1月26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累计出动检查人员1749人次,检查各类市场经营主体1420 家,共立案调查五起价格违法行为,并对案例进行了公布。其中,一家企业以升价40%—560%的幅度销售口罩。

  五起违法行为涉嫌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哄抬口罩价格、口罩和酒精消毒喷雾剂搭售、口罩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案件正在调查中。其中,“佛山市某某连锁有限公司第十三分店对口罩大幅涨价,涉嫌哄抬物价等行为”案件,被国家总局列为全国首批典型案例之一。

  佛山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的五起典型案例:

  违法案件一

  佛山市某某连锁有限公司第十三分店在1月21日下午,以升价40%—560%的幅度销售“洁之源”“保为康”“医麦德”三个品牌的口罩,南海区市场监管局已对该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理。

  违法案例二

  1月24日下午,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巡查发现佛山市顺德区陈村某某药店把口罩和酒精消毒喷雾剂捆绑销售,顺德区市场监管局对该药店涉嫌搭售的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理,相关进一步证据正在调查取证中。

  违法案例三

  1月25日,佛山市某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大沥太平分店售卖的3M自吸过滤式防颗料物呼吸器随弃式面罩(口罩)和FACE MASK一次性口罩均无明码标价,其中FACE MASK一次性口罩现场无法提供其合法来源,数量为102盒,共计5100个,涉嫌为无中文标识的“三无”产品。南海区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予以立案调查。

  违法案例四

  禅城区湖景路某超市售卖的口罩没有明码标价,并以高出数倍进货价的价钱进行销售,涉嫌哄抬物价,1月26日,禅城区市场监管局对该超市进行立案调查,相关进一步证据正在调查取证中。

  违法案例五

  禅城区亲仁路某药械店涉嫌高价销售无中文标识的口罩,1月26日,禅城区市场监管局进行立案调查,相关进一步证据正在调查取证中。

  告诫:

  为防止相关生产者及经营者借疫情防控之机,哄抬粮油等民生物资商品价格,保护广大群众和合法经营者正当权益,佛山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粮油等民生物资商品及口罩等疫情医药用品经营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函》,提醒相关经营者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不得相互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恶意囤积相关商品,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来源 | 羊城派

  责编 | 谢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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