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李晓旭 通讯员 雷湘君
3月30日上午,深圳市住建局发出公告,公开接受数据共享银行的申请,并要求申请银行网点设置至少应覆盖7个区。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在数据共享银行开设业主共有资金基本账户(共管账户),并通过深圳市物业管理信息平台向全体业主实时公开业主共有资金基本账户(共管账户)信息。深圳市住建局表示,为深入贯彻落实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根据业主共有资金账户推进工作进度,现公开接受第一批数据共享银行申请。具体来说,数据共享银行需提供共有资金基本账户(共管账户)开户、查询、转账、大额资金转账监管等金融服务,与物业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系统对接通过专线共享信息,按要求向物业管理信息平台及时、准确、安全推送共有资金账户数据,并承担系统后续运维费用等。
另外,基于保障广大业主共有资金安全,兼顾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开户、转账等业务便利,凡在2020年3月1日前持有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在深圳市设立分行级或以上经营机构,网点设置在深圳市行政区和功能区中至少覆盖7个区的商业银行,均可提出数据共享申请。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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