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
深圳各行各业正逐步复工复产
道路施工工地也不例外
然而部分工地
为了追赶进度
未办许可证
只简单围挡
物料乱堆放
严重影响交通秩序
01
无证占挖还强词夺理?
3月25日,执法支队坪山大队在各主干道及周边开展执法巡查。
该路段南侧金兰路至科新路区间有多处被占挖施工,还停放两台厢式货车占用人行道,影响行人安全。
麻烦您出示一下该处的道路施工许可证。
这里的占挖施工已经取得了道路交通主管部门的审批许可,只是现在我没有带在身上而已。
依据许可文件要求,取得占道许可的施工现场必须依法按要求使用A3纸张复印许可证,并进行悬挂公示。
施工人员相当“倔强”,始终坚称自己有道路施工许可证,实际上却始终拿不出来许可证。
于是,执法人员向市交通运输局坪山管理局核实该路段施工许可情况。经核实,该路段并未取得相关占道审批许可。
该处占挖所涉施工项目系配网工程项目,现场作业内容为顶管施工。
建设单位为深圳坪山供电局,项目总包施工单位为深圳市龙*供电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公司),顶管作业单位为深圳市天*管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公司)。
现场共有9名施工人员,均为天*公司员工,系公司安排他们在现场进行顶管施工作业,该工程于3月19日进场施工,预计工期至本月底,目前进度为25%。
无占道施工许可
安全围挡措施不规范
未设置夜间爆闪灯等设施
施工物料到处堆放,阻碍行人通行
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工,并按人行道原标准恢复原样,确保人行道畅通、安全,还依法发出三份协助调查通知书,对该违法行为将一查到底。
02
抢修地下管线,也不能擅自挖路!
3月25日上午,执法支队光明大队执法人员在光明区振兴路巡查时,发现振兴路的人行道被占用,还挖了一条长2米、宽1.2米的小坑。
执法人员继续调查,发现施工人员无法提供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件,未做好相应安全围挡措施。
该施工工程是抢修工程,施工单位是中国水***第**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工程局公司)。
此前,光明区水务局委托第**工程局公司对振兴路人行道地下水管进行探测,发现该道路地下部分水管出现变形破损,若不及时修复,水管破损区域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导致地面坍塌的情况。
因此,3月23日光明区水务局立即要求第**工程局公司对变形和破损的水管进行抢修。
该抢修工程未向有关单位报备,为了赶工期,施工人员擅自施工了。
即使工程紧急,施工方也要及时办理道路施工许可证,做好围挡。
现场调查取证后,执法人员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停止施工,并做好施工工地安全围挡,下一步将根据调查情况对相关责任单位作出处罚。
强调一下
占道施工三要素
缺一不可!
施工前,取得许可合法施工
施工时,做好安全围挡规范施工
施工后,及时恢复做好善后
接下来执法支队将继续
严查各类违规占道施工行为
保障交通安全
如果您遇到违规占道施工行为
记得call一下☎️1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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