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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注射器挟持护士!广州首宗疫期涉医犯罪案判了

用注射器挟持护士!广州首宗疫期涉医犯罪案判了
2020年04月03日 17:19 新浪网 作者 羊城派
用注射器挟持护士!广州首宗疫期涉医犯罪案判了

  广州一女子李某某用带针头的注射器挟持1名护士,后被公安人员抓获。该案于4月2日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女子被判有期徒刑1年,为广州市首宗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严格意义上的疫情期间涉医案件。

用注射器挟持护士!广州首宗疫期涉医犯罪案判了

  用注射器挟持护士获刑1年

  2020年1月26日16时许,被告人李某某(女)在广州市越秀区沿江西路151号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住院部某病区护士站内,使用带有针头的针筒胁持一名正在工作的护士,要求会见医院的专家,后公安人员到场将其抓获归案。

  庭审中,检察官针对起诉书中指控的犯罪事实对被告人进行了讯问。其中详细讯问了被告人挟持护士的经过及细节,出示了相关物证、书证、鉴定意见,宣读了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当庭播放相关视听资料。法庭辩论阶段,检察官就案件被告人涉嫌的犯罪事实及证据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并且当场对被告人进行释法说理,起到了良好的普法宣传作用。

  4月2日,该案在越秀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越秀区检察院指派员额检察官王一平、孙阳出庭支持公诉。

  综合该案的犯罪性质、情节、危害后果等因素,检察官向法庭提出精准量刑建议,建议法庭对被告人李某某(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越秀法院对越秀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及提出的量刑建议全部予以采纳并当庭宣判,被告人李某某表示认罪悔罪,并对判决结果表示认同且不上诉。

  从严打击涉医暴力犯罪

  越秀检察院表示,检察机关将全力保障广大医疗机构和医务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维护良好医疗秩序、营造尊医重卫的社会风气提供检察保障和司法担当。

  在此,检察官提醒:

  1.理性表达是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每个公民都有表达诉求主张意愿的权利,但是权利的行使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以挑战公序良俗、破坏社会秩序的方式表达诉求,即使理由再充足,国家法律不会允许,人民群众也不会答应。

  2.尊医重卫是现代文明社会的标配。一个社会对医务人员的尊重程度,反映这个社会文明的进步程度。检察机关希望全社会能够形成尊医重卫的社会风气,让涉医犯罪的悲剧不再发生。

  3.严厉打击是司法机关应对涉医犯罪的必然态度。切实保护医务人员生命安全、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是司法机关的职责所在。无论是否在疫情期间,检察机关均坚持对涉医违法犯罪“零容忍”,从严打击涉医暴力犯罪。

  新快报记者 何生廷 通讯员 王一平 孙阳

  编辑:扬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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