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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妇扫墓不慎引山火,5年后自首被判刑

老妇扫墓不慎引山火,5年后自首被判刑
2020年04月04日 21:13 新浪网 作者 羊城派

  清明节前后扫墓是中国人的传统习俗,大部分农村地区还存在以烧纸钱、燃蜡烛、放鞭炮等传统祭祀方式进行扫墓,然而在野外用明火祭祀稍有不慎,极容易引发山火。近日,梅州市丰顺县法院审结一起失火案件,七旬老妇彭某娇因五年前扫墓不慎引起森林火灾,被法院以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2015年4月2日上午,彭某娇与其儿女携带祭品在丰顺县龙岗镇田坑村某座山上扫墓时,彭某娇点燃的蜡烛因没插稳而倒下,引燃了坟墓“后土”周边的杂草,刚着火时其子女立即砍了松枝等树枝去扑救,但是周边杂草太多,且火势借着山风越烧越大,无法扑灭,从而引起了森林火灾。经鉴定,该山火的过火林地面积为67.96公顷,均为有林地。2015年7月22日,丰顺县公安局森林分局依法对彭某娇进行网上追逃;2019年8月29日,办案人员联系到彭某娇家属,经做思想工作后,彭某娇在其子女的陪同下到森林分局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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