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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海珠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
积分入学审核工作已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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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区相关职能部门复审
海珠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
今天(29日)公示
2020年海珠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
积分制入学条件复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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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复审结果及复核申请表
公示期
5月29日至6月2日
反馈渠道
若对复审结果有异议的,请申请人于6月1日17:30前携带积分入学受理回执及本人身份证到原申请积分入学的街道受理窗口书面反映情况(填写附件2并带齐相关材料),若发现有积分申请人上报虚假信息及资料的,请实名反映或举报。举报电话:020-34052897。
资格确认
公示期及异议反映处理完毕后,由海珠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按照从高到低的积分顺序将名单移交海珠区教育局,由海珠区教育局根据2020年海珠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招生计划学位数量以1:1的比例确定获得积分制入学资格的来穗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编辑 | 田心君
责编 | 吴美美、晓东南
来源 | 海珠区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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