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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境幼儿小玲玲“大事”记

困境幼儿小玲玲“大事”记
2020年05月31日 22:13 新浪网 作者 羊城派
困境幼儿小玲玲“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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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玲玲(化名)是龙岗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一个非常特殊的困境幼儿。她现在由龙岗区社会福利中心代抚养,5月26日,龙岗区法院几位法官特意前往该中心看望她。

  小玲玲是个非常不幸却又格外幸运的小女孩,在工作人员的精心照料下,长得白白胖胖,乖巧活泼十分可爱,到今年6月7日就整整16个月大了。假如到她长成16岁少女的那一天,有人给她轻轻讲述她出生的故事,不知她心头将会是什么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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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2月7日(大年初三)下午4时许,阿兰(化名)在其租住的龙岗区坪地街道一出租屋里独自生下一个女婴,当晚9点左右,阿兰将女婴用衣服包裹了,轻轻放进一个鞋盒内,然后小心翼翼地悄悄端到住处附近一个垃圾桶旁,遗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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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玲玲出生不到五个小时,就这样成了赤条条只身一人,饥寒交迫,无依无靠,娇嫩的生命危在旦夕……

  9点40分左右,一个过路的行人听到了微弱的啼哭,发现了垃圾桶旁边鞋盒子里的女婴,报了案。当晚午夜时分,小玲玲被龙岗公安分局坪地派出所的民警紧急送到了龙岗区人民医院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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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星期后,即2019年2月13日下午5时,阿兰在其住处被公安民警抓获,后因涉嫌遗弃罪被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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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庭审中,承办法官询问被告人阿兰孩子在哪里?阿兰称民警告诉她孩子已由福利中心抚养,法官又问其刑满释放后能否领回孩子自己抚养?阿兰称不愿意。阿兰表示,她老家四川,来深圳打工,与孩子生父并未结婚,二人关系破裂后,绝望之下彻底删除了他的所有通讯方式,现在无法找到他;而自己的母亲对她未婚生子非常愤怒,已与她断绝母女关系;自己根本没有能力抚养这个孩子,宁可接受刑事处罚也要放弃监护权;经过释法教育,阿兰仍坚称出狱以后不会抚养孩子,请求民政部门福利机构收养这个孩子。

  2019年4月24日,被告人阿兰被龙岗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刑期自2019年2月13日起,至2020年1月12日止。判决生效后,阿兰被送进广东省女子监狱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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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玲玲在生日当晚被民警送到龙岗区人民医院新生儿科后,经过医护人员的全力救治,脱离了生命危险,而且很快就完全康复了。小玲玲是个非常健康可爱的孩子,很快成了科室所有医护人员的开心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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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紧接着问题出现了,小玲玲不能长期待在医院里。

  一个正常健康成长的婴儿,享受的是父母亲人的怀抱,而小玲玲一出生需要面对的,竟是法律问题。由于她是民警送进医院的,医院首先联系派出所安置孩子,民警表示案件已移送法院,安置问题可咨询负责接收弃婴的福利机构;医院于是又找到龙岗区社会福利中心,福利中心表示,这个孩子有明确的监护人,属于困境儿童,目前我区未成立未成年保护机构,建议向市未保中心咨询;而阿兰的遗弃行为属刑事犯罪,应对其处以刑罚,刑事判决书中无权确认孩子的监护权问题;医院又多方咨询了街道等部门,均称有法律制度上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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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转眼到了2019年8月,在医生护士们怜爱的目光和温暖的双手中,小玲玲已经半岁大了。

  8月20日,龙岗区人民医院致函龙岗区法院,称孩子仍滞留医院尚未妥善安顿,抚养环境在住院病区,对其他患儿诊疗和本人的成长发育均不适宜,请求法院协助解决孩子的安置问题。

  龙岗区法院非常重视此事,相关领导和办案法官立即进行了研究,认为可以商请民政部门临时监护和抚养这个孩子。

  收函当天,龙岗区法院便会同龙岗区人民医院、龙岗区民政局及其下属单位社会福利中心、救助站,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初步沟通。

  随后的一段时间里,法院组织专人梳理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多次与民政部门进行全面细致的协商,在明确了代养期限届满后民政部门可以原告主体身份起诉孩子法定监护人,以及临时代养协议的签订主体、责任义务如何约定等等一系列相关问题的基础上,于2019年9月正式致函龙岗区民政局,商请该局依据规定指定相关部门对该孩子进行临时监护和抚养。随后龙岗区民政局复函同意在阿兰服刑期间承担对其女的临时监护职责,并指定龙岗区社会福利中心予以接收和临时代养。

  由于阿兰被羁押在广东女子监狱,而民政局不是执法机构,无法到监狱与其面签临时代养协议。2019年9月29日,法官带着助理前往监狱看望阿兰,再一次询问其有无其他亲属愿意抚养孩子,阿兰说没有,并表示出狱后仍会去打工,但无力抚养孩子,也没有人帮忙带孩子。法官向她详细解释了由福利中心临时代养孩子的相关事宜,她表示同意,并在《临时代养协议》上签字确认。

  2019年9月30日,龙岗区社会福利中心签订了《临时代养协议》,即日起至2020年1月12日,将对小玲玲代行使监护权,接力龙岗区人民医院抚养小玲玲。当天,小玲玲便在法官与民政局相关领导的主持和见证下,从龙岗区人民医院转到了龙岗区社会福利中心。

  半年多来,在医生护士们无微不至的呵护照料下,小玲玲长得白白胖胖、活泼爱笑,水灵灵的很是惹人喜爱,医院里送别的场面自然难舍难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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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玲玲的曲折经历和因她而生的一连串感人故事,进一步助推了当时已在建的龙岗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的建设步伐,2019年12月,未保中心正式成立运营,专门为类似小玲玲这样的困境儿童提供救助和保护。

  2020年1月12日,小玲玲的生母阿兰刑满释放了。

  案件承办法官后来分别向龙岗区社会福利中心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了解到,阿兰曾于2020年1月13日先后到过龙岗区社会福利中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但她始终表示,自己没有能力抚养孩子,拒绝将小玲玲领走。

  现在的小玲玲依然由龙岗区社会福利中心代抚养,在医护人员、护理员“妈妈”以及早教老师们的悉心呵护和照料下,生活得健康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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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6月1日,这将是小玲玲人生中的第二个儿童节。

  龙岗区人大代表李泽红表示:“这样的遗弃案件确实让人心痛……从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可以看到,公安、医院、法院和民政几个部门的工作人员做了大量的工作。从小玲玲救治、接力抚养到后续安置等方面,各部门积极沟通和联动,大家一起协作帮助小玲玲,使得这个幼小无辜的生命不至于凋零人间。非常钦佩各方面相关工作人员如此有爱心和责任心,值得赞许!人间自有真情在!小玲玲是不幸的,但她又非常幸运。在她幼小的生命中有那么多温暖、有爱的人保护着她。祝福她能在社会福利中心健康快乐地成长!”

  小玲玲前面的路还很长,她的人生之初,虽有风雨,但终究是漫天霞光。祝愿她今后的人生,没有阴霾,尽是丽日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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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  龙岗法院

  编辑 | 马丽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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