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有人在网吧
又打游戏又睡觉
稍不留神
就“眯了一小会儿”的功夫
手机就没了
近日火炬警方快速破获一起
网吧内手机被盗案
让警方意想不到的是
犯罪嫌疑人竟是个车内财物大盗!
案情回顾
6月29日15时
事主陆先生到派出所报案称:
6月28日凌晨
其在火炬区某网吧上网时
被盗一台手机
当日下午其发现
其名下京东白条和支付宝
被他人消费3855元
接报后
火炬警方立即开展侦察
通过调取网吧内监控录像
发现犯罪嫌疑人是一名
身穿白衣“口罩男”
“口罩男”趁事主睡觉期间
盗走放在桌面上的手机
▲
犯罪嫌疑人网吧内物色“目标”
▲
作案现场
办案民警
通过反复分析
成功发现熊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6月30日
办案民警根据线索
在张家边某二手手机店内
将嫌疑人熊某抓获
此时,熊某正准备
将盗窃所得手机进行出售
嫌疑人熊某透露:
一般是找网吧内睡着的人
手机或者钱包都放在桌面上的
就很容易得手了
意想不到的是
据办案民警透露
警方早已经盯上了“熊某”
因为熊某
涉嫌多次盗窃车内财物
5月27日,火炬区沙边下街发生一起被盗车内财物案(被盗物品:2盒香烟)
5月29日,火炬区沙边下街发生一起被盗车内财物案(被盗物品:1200元现金)
6月4日,火炬区沙边中街发生一起被盗车内财物案(被盗物品:10个口罩)
6月18日,火炬区沙边中街发生一起被盗车内财物案(被盗物品:400元现金及1块手表)
6月24日,火炬区沙富路发生一起被盗车内财物案(被盗物品:500元现金及手机共约2000元)
▲深夜出动寻找作案目标
▲踩点作案
▲作案现场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熊某
对多起盗窃车内财物案
供认不讳
审讯过程中
犯罪嫌疑人熊某称:
主要是晚上出动,选人少的地方
拉一拉车门,看看哪些车没锁
▲
抓获犯罪嫌疑人
目前,犯罪嫌疑人熊某
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
有时候去网吧
上上网打打游戏
消遣一下无伤大雅
但大家在上网的同时
一定要留意自己的财物安全
↓↓↓
以案
说
防
警方提醒:
1、正所谓,财不可露眼。上网过程中,尽量不要将手机、钱包、手表等财物放在桌面上,防止作案人员盯上。
2、不要在网吧里打盹、睡觉。千万不要给别人作案的机会。
3、上网过程中要保持警惕,凡是身边有人向你推销点卡、提醒你掉钱、拍你肩膀等等分散你注意力的行为,很有可能在你转身的时候,第三只手就出现。
法 律 规 定
【盗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治安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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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火炬融媒体中心
采编:葛戈、杨淑雯
编辑:田茂林
美编:杨淑雯
责编:赵攀峰
执行总编辑:胡红江
总编辑:宋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