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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顺德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管理办法》修订

《佛山顺德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管理办法》修订
2020年11月24日 16:05 新浪网 作者 羊城派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张韬远

  近日,为进一步加大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优待力度,佛山市顺德区对《顺德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根据该《管理办法》,顺德将按照人才类别从高到低将高层次人才子女纳入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直招范围,且区属公办学校也适用。

  记者了解到,修订后的《管理办法》,顺德将“一、二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在全区范围内按个人意愿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调整为“一、二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在全区范围内按个人意愿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学校”。对于符合条件的三、四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则根据学位供给情况,按照人才类别分批纳入全区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和区属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政策性直招范围,具体实施依照当年度招生方案执行。

  修订后的《管理办法》还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五、六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在满足一到四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区属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政策性直招需求的前提下,可纳入区属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政策性直招范围,具体实施依照当年度招生方案执行。

  根据2020年佛山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政策,政策性直招是对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和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以及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子女、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四川甘孜和东西部扶贫协作援派干部人才子女等,市、区教育局结合报名意愿和学位情况,就近就便统筹安排学校。

  同时,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高层次人才子女入读民办学校的优待政策。而此次修订顺德就将按人才类别从高到低将高层次人才子女分批纳入民办学校政策性直招范围。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佛山教育局的规定,原则上安排到各学校的政策性直招人数不超过该校招生总计划的5%(含)。

  另外,顺德本次修订也将区属公办学校纳入优教政策,拟设定一定的招生比例,按人才类别从高到低将高层次人才子女分批纳入区属公办学校的政策性招生范围,具体实施根据当年度学位情况以及招生方案执行。

  此外,修订后的《管理办法》还扩大了高层次人才子女入读申请范围。户籍在顺德区的,除可按照户籍生入学政策入读外,还可在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地的镇(街道)申请入读公办学校。对于符合条件的五、六类高层次人才子女,户籍不在顺德区的,由“可在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入读公办学校”修订为“可在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地或申请人办理居住证的镇(街道)申请入读公办学校”,加强优教力度,具体由各镇(街道)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魏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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