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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区强力推进耕地“零弃耕”整治,确保“米袋子”“菜篮子”安全

白云区强力推进耕地“零弃耕”整治,确保“米袋子”“菜篮子”安全
2020年11月25日 22:29 新浪网 作者 羊城派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符畅通讯员 何文凤图/白云区农业农村局供图近日,广州市白云区印发《“决战耕地丢荒,确保粮食安全”常态抓好耕地“零弃耕”工作方案》,进一步彰显了解决耕地丢荒弃耕问题的决心。记者了解到,白云区作为广州市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中心城区,农村地区耕地多达93.29平方公里(占全区面积14%)。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加速推进,“地租”经济严重依赖,农业劳动力大量外流,耕地弃耕现象日益严重,粮食安全在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下日益严峻。今年以来,白云区严格落实市委耕地“零弃耕”专项部署,以保障粤港澳大湾区“米袋子”“菜篮子”有效供应为目标,加快耕地资源动态配置,破解同质竞争,提升耕地质量,推进耕地分区整理。截止目前,白云区共完成70宗1712.97亩,整治率100%,提前完成广州市下达的整治任务。出台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规模流转激励政策据介绍,白云区加快耕地资源动态配置,破解因劳动力流失而无力耕种的“绝对抛荒”。出台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规模流转激励政策,区本级按500元/亩/年给与经营主体补助激励,助力土地规模连片流转,最大程度激发市场主体参与都市现代农业示范片建设的积极性,长远有效破解弃耕难题。目前已新签约落地一批集中连片长期流转用地项目,其中,广州市绿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广东三清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食尚(广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人和镇南方村、钟落潭镇竹二村、人和镇清河村正式签订300亩、415亩、1860亩连片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并进场施工。累计发展市级以上专业镇村24个同时,因地制宜破解同质竞争,适应大湾区消费多元需求。按照宜农则农,宜果则果,宜蔬则蔬的地域分工,接续谋划出台《十四五农业农村发展规划》、《现代蔬菜产业园》等重大规划,以政策护航农业发展,着重发展高附加值、独具地域特色与竞争力的农产品,不断释放城郊地区农地种植红利,避免种植结构单一效益差导致的撂荒问题。目前,全区已累计发展市级以上专业镇村24个,石马桃花、马洞双色火龙果、洲星马蹄、沙田柠檬、茅岗金香蜜、龙岗黄皮、南岗蔬果等“一村一品”特色优质农产品形成差异竞争格局,部分应季农产品亮相本届农博会,订单急增,深受市场认可欢迎。已分田到户村民如弃耕或暂扣发放年底分红白云区还全面推进分类分区域的耕地整理,加快耕地质量提升,落实“藏粮于地”,避免“相对抛荒”。对因地势低洼、长年水浸等质量较差的弃耕地块,逐宗制定整改方案,落实土壤改良、排灌系统升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垦造水田措施。强化部门联动,发挥“镇街吹哨,部门报到”呼叫机制,联动土地、水务、农业农村等部门会商解决。区分征地、征用耕地、借用耕地导致的“弃耕”情形,对征而未用的耕地由土发中心督导用地单位进行复耕复种复绿;探索引入征地过程中与村社签订耕种协议机制,避免因征地信息发布而村民立即弃耕的行为,村民取得青苗补偿款后,可根据耕种协议继续免费耕种至项目动工前,但不得提出二次青苗补偿诉求;对项目施工借用耕地、影响耕地质量的,压实施工单位耕地复垦责任。白云区委区政府也高度重视“零弃耕”专项整治工作,常委会专题研究,在财政极其困难的情形下专项划拨210.2万元用于“弃耕地”整治,分管副区长现场督导现场整改。引入约谈机制,对村辖区内弃耕地面积累计超过10亩的,由所在镇街对村干部进行提醒谈活、限期整改;村辖区内弃耕地面积累计超过30亩的,由区对镇街党政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限期整改。出台一系列暂停发放耕地补贴,对“弃耕”2年以上耕地的予以收回。将集体经济组织年度收益分配与村社弃耕情况相挂钩,对已分田到户的村民,若出现农田弃耕的情况,村社视情将年底分红暂扣发放,直至农田复耕复种再补发。对三类弃耕地开展分类整治为了巩固第一阶段白云区耕地“零弃耕”专项整治行动成果,长远有效解决耕地丢荒弃耕的问题,《“决战耕地丢荒,确保粮食安全”常态抓好耕地“零弃耕”工作方案》明确提出,按主观弃耕、客观弃耕和因项目征借地弃耕等3类弃耕地类型在全区开展全面统计,做到底数清、信息全、任务明。同时,对以上3类弃耕地开展分类整治。对主观弃耕的,结合白云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开展连片规模流转;对弃耕耕地2年以上的,由村社收回承租方经营权并组织流转,对弃耕不满2年的,引导弃耕地承租者流出耕地或流入耕地实现连片规模经营;同时,通过充分保障流入方农业补贴利益、完善农业险种、打造“一村一品”等手段,提高种植收益,保障流入方盈利的可持续性,避免“二次丢荒”。对客观弃耕的,由白云区农业农村局统筹涉农镇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区土地开发中心、区水务局等单位开展填土改造、兴修水利、建设高标准农田。对因项目征借地产生的4种弃耕地情形,《方案》提出,由区土地开发中心、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各项目主管部门敦促有关村社、个人、用地主体、项目借地施工单位、业主单位复耕复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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