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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有轨电车一号线首期项目处置工作计划在年内完成

珠海有轨电车一号线首期项目处置工作计划在年内完成
2021年07月20日 20:20 新浪网 作者 羊城派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郑达

  近日,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调整了《珠海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由之前的4项缩减为现在的3项。其中,有轨电车1号线首期项目处置工作被纳入《目录》中,承办单位为珠海市交通运输局,计划时间为2021年1-12月,这意味着有轨电车1号线首期项目处置工作需在今年内完成。调整后的《目录》删除了制定《珠海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制定《珠海市民宿管理暂行办法》、制定《珠海市征收(征用)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办法》三项内容,并将珠海市现代有轨电车1号线首期项目处置工作及制定《珠海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纳入其中。

  调整后的珠海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据悉,珠海市有轨电车1号线自开通以来,备受市民关注。今年1月21日,珠海有轨电车运营方——珠海现代电车发布官方声明称,珠海有轨电车1号线自2021年1月22日起暂停运行,恢复开通时间另行通知,至今仍未恢复通行;2月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九届珠海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多位市政协委员建议尽快拆除轨道恢复汽车机动车道;5月31日,珠海市召开现代有轨电车1号线首期项目处置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16名听证参加人仅一人支持保留有轨电车。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黄铁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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