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上海申花球迷赛后围堵身穿武磊球衣的小球迷一事,8月19日,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发布官方通报:观众华某某(男,36岁)、金某某(男,41岁)、殷某某(男,51岁)在体育场2号大扶梯处,看见一男童身着非主场球队的球员服饰后,3人为发泄情绪即对男童的父亲进行指责谩骂,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目前,上述3人因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已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上海申花球迷赛后围堵身穿武磊球衣的小球迷,3人因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已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图源网络许多人无法理解这几名申花球迷的行为,主队技不如人,关一个未成年的孩童何事?难道球是孩子踢的?要理解寻衅滋事者奇葩的脑回路,还得从中超的历史恩怨说起。事件发生当晚,中超第18轮上海申花在主场0-3惨败北京国安。在足球赛场,3球落败可以被视为一场彻头彻尾的失败。而北京国安和上海申花作为中国足球职业化以来历史最悠久的两支球队,存在诸多历史恩怨,“京沪德比”历来是宿敌之战。此番输球,申花球迷心中难免波澜起伏。
另一方面,随着上海上港(现上海海港)的崛起,上海上港与上海申花又成为同城死敌。上海上港除在“金元足球时代”引进了胡尔克、奥斯卡等世界知名球星赚足上海滩的眼球外,更是在2023年、2024年、2025年夺得中超3连冠。武磊,正是上海海港现在的传奇,未来的名宿。当申花惨败国安,小球迷身着武磊球衣——即便小球迷穿的是武磊在国家队的球衣,而非海港队的球衣,在部分极端申花球迷眼里,也成了一种挑衅与嘲讽。因此,才发生围堵小球迷一事。
此事是否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层面的寻衅滋事?答案是肯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第四款规定:无故侵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的寻衅滋事行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三位极端球迷围堵的行为本身就已属侵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且侵扰的对象还是未成年人,情节更为恶劣。又由于此种违法行为在互联网快速发酵,引发舆论愤怒,涉事球迷被行政拘留可谓咎由自取。
球迷因不理智行为被追究法律责任,在近两年已不是孤例。今年7月25日,浦东足球场周边道路爆发球迷冲突,支持海港、申花的四名观赛球迷因口角升级肢体斗殴、扰乱公共秩序,被上海警方刑事拘留;2025年8月21日,成都蓉城三名球迷因赛后发泄不满情绪,拒不听从现场安保人员劝阻,对他人实施挥拳击打、泼洒饮品等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应该强调的是,这种不由分说就围堵、一言不合就动手的行为,是违法犯罪行为,玷污了球迷文化。足球的球迷文化应是通过足球传播体育精神,让更多人加入足球、热爱足球,而不是为了主队的面子为难一个孩子,一个家庭。换句话说,把主队的面子当作自己的面子,为了维护这种虚无缥缈的面子违法,甚至犯罪,简直幼稚又可笑。尽管世界各地球迷文化的建立中,都或多或少衍生出一些不文明行为的副产品,但共识与底线都应当是不针对任何未成年人。
对万千热血激情的球迷来说,此事当引为深戒。
文|晏文龙(法律界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