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东莞市石龙镇岭南东路与环湖西路路口交界处发生一起中巴与摩托车相撞的事故,摩托车倒地后燃烧,摩托车驾驶员被烧伤。
事故发生后,市民群众积极救援,公安交警为救护开通绿色通道,成功在5分钟内将伤者送达医院。经救治,伤者目前情况稳定。
现场情况
当天12时38分许,石龙交警大队接到警情,在岭南东路与环湖西路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称一辆中巴与摩托车发生碰撞后,摩托车起火,摩托车驾驶员被烧伤,已呼叫120,急需警员到场处理。
5分钟后,公安交警到场,对事故现场做交通管制。经初步调查得知,事故发生后,摩托车司机因昏迷被困火中,身上已经起火,途径现场的小车驾驶员李先生及时下车,冒着被烧伤的危险,一把将着火的驾驶员拖离起火车辆。
另外,中巴驾驶员陈先生和与另一台小车的驾驶员马上使用灭火器扑灭摩托车驾驶员身上的火后,陈先生再次回车取灭火器试图扑灭摩托车的火,但多次尝试均未能成功,后因害怕火势再次蔓延对伤者造成二次伤害,陈先生搀扶伤者到离现场较远的地方,并在伤者周边进行看护。随后,消防大队到场将火扑灭。
现场视频>>
10分钟后,救护车到达后,称伤者情况危重,需要马上送医救治,公安交警迅速反应,由铁骑队员开路,公安分局实时指挥,交警大队沿途控制信号灯放行,为救护开通绿色通道,争分夺秒为伤者争取宝贵的救治时间,于5分钟内将伤者送达医院,并协助医护人员将伤者送入医院。由于救治及时,伤者右脚骨折并有一定程度的烧伤,目前情况稳定,无生命危险。
接下来,东莞石龙交警将对该事故作进一步调查。
交警蜀黍为第一时间拿出灭火器灭火
抢救伤员的热心司机点赞!
幸好路过的司机都随车配备了灭火器
才能在危险时刻伸出援手
这也提醒了大家
随车配备灭火器有多重要
特别是随着夏季气温升高
车辆自燃事故偶有发生
更需要提高警惕
6月26日中午,江门开平325国道赤坎中庙路段发生了一起车辆自燃事故。
当日14时许,周师傅驾驶着小客车和家人朋友准备去长沙,当行驶到国道赤坎中庙路段时,车头突然冒出缕缕黑烟,一股焦糊味扑鼻而来,周师赶紧减速靠边停车,和亲友一起撤离到路边安全地带,并立即报警。
恰巧此时赤坎中队民警巡逻至附近,见远处浓烟滚滚,火光冲天,便立即上前协助其联系消防队前来灭火,并做好现场警戒和疏导工作。经过消防员的紧急扑救,车辆大火被成功扑灭了,但小车只剩下熏黑的车架,所幸无人员伤亡。
目前,事故正在进一步的处理中,初步怀疑是线路老化导致车辆发生火灾。
交警提醒
出车前请先检查车辆
行驶途中如遇车辆自燃
可以这样做
▼
1、行驶途中如发现车头部分冒出火苗或者黑烟时,应立即靠边停车,然后熄火。因为关闭电源能够迅速断开油泵,减少汽油燃烧。
2、关闭电源后,应迅速离开燃烧的汽车车厢。
3、携带了车载灭火器的可立即拿上灭火器去查看火情。如果是汽车前机盖着火,千万不要贸然打开,应先将前机盖开条小缝,等氧气进入一会儿后,再慢慢全部打开,用灭火器进行扑救。因为一旦猛地打开机盖,氧气会迅速进入,汽车火焰将突然变大,容易烧伤自己。
4、用灭火器扑救时,应对准油箱和燃烧的部分降温灭火,避免爆炸。同时,要拨打119求救。
蜀黍提醒司机朋友
随车一定要配备灭火器
如果条件允许可以配备多支
或配备大容量灭火器
编辑:廖纯
校核:小刘
部分素材来源:东莞交警、江门交警
老铁们,在看、点赞、评论三连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