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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教育厅深化“放管服”改革 高校可自主调整专业设置

辽宁省教育厅深化“放管服”改革 高校可自主调整专业设置
2019年10月16日 16:11 新浪网 作者 鲸Media

  辽宁省教育厅深化“放管服”改革 高校可自主调整专业设置

  鲸媒体讯(文/大鱼) 10月14日消息,辽宁省教育厅发布《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其中,高校可根据学校自身情况和省经济产业发展需要,自主设置新增专业和进行专业结构优化调整。

  据了解,辽宁省教育厅检视出30项不适应教育改革发展需要的问题事项,深化“放管服”改革,下放事项13项,取消事项10项,优化简化流程事项5项,实行分类管理事项2项。

  据了解,这30项事项涵盖高校人事管理、学位管理、专业设置、招生考试、对外合作等多个领域。

  辽宁突出“松绑减负”“简政放权”,高校可根据学校自身情况和省经济产业发展需要,自主设置新增专业和进行专业结构优化调整,不再组织对高校申报新增专业的审核,取消高校新增专业申报的限制条件,提高高校教育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精准度和有效性。

  在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方面,辽宁将省属高校绩效工资总量、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和人员交流调整等事项交由高校自主确定进行,做到“零审批、零审核、零备案”。高校聘请外籍专家和教师,成立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内的社会组织、扶贫救灾等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直接报送有关部门,不再经教育厅审核。

  从2020年起,辽宁省教育厅不再统一组织省成人本科生学士学位外语课程考试,由各学位授予单位自行组织,强化学位授予单位的主体地位。

  此外,为提高辽宁高校教育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精准度和有效性,高校可根据学校自身情况,自主设置新增专业和进行专业结构优化调整。辽宁省教育厅不再组织对高校申报的新增专业审核,并取消高校新增专业申报的限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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