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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客户存了一百万中原银行不认账 还说她是跟别人串通诈骗

独家:客户存了一百万中原银行不认账 还说她是跟别人串通诈骗
2020年09月16日 14:17 新浪网 作者 运营商财经看点

  运营商财经网 实习生李秀梅/文

  运营商财经网获悉,一位客户在濮阳城市信用社存了一百万存款,多年以后,这个信用社变成了中原银行濮阳分行,但是客户去取钱的时候银行却不认账了,还说客户存单是假的。

  100万存款惹争议

  据一份裁判文书显示,2006年,张女士在濮阳市城市信用社存款100万元,信用社出具了存单,利率2.25%,期限一年,并约定到期不取转为活期存款。到期后,张女士未取款并依约转为活期。之后,濮阳市城市信用社变更为中原银行濮阳分行。后张女士带着存单到中原银行取款,被工作人员拒绝。为拿回存款,张女士诉至法院。

  中原银行说存单是假的

  中原银行濮阳分行辩称,存单虚假,一是存单真实性应进行鉴定;二是我行存款账目中无记载、未入账,也没有底单;三是我行下属原濮阳市城市信用社中原路办事处主任董某某和另外两人曾伪造金融票证,该存单可能是董某某伪造金融票证案的漏罪;这三人曾向张女士转款29万元,不排除张女士与三人存在私下交易和恶意串通。张女士所说的存款当天,信用社存款收入为35000元,根本没收到100万元存款。张女士持有存单不具有真实性,是伪造的,双方之间不存在真实的存款关系。

  法院查明,2006年10月7日,张女士委托案外人王先生通过原濮阳市城市信用社中原路办事处主任董某某在该办事处存入定期整存整取存款100万元,存款期限为1年,到期利息25200元。该办事处工作人员出具了加盖公章的存单。董某某等三人因涉嫌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挪用资金罪被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刑罚。三人曾在2008年向张女士账户转款共计29万元。

  法院认为,本案为储蓄存款合同纠纷。在张女士交付款项、收到存单时,双方的储蓄存款合同成立。信用社工作人员是否违法、犯罪及张女士所存资金去向,均不影响中原银行濮阳分行向张女士兑付存款的义务。中原银行濮阳分行提出的没有实际收到存款,是其工作人员违法拉取社会资金,与张女士之间不存在储蓄合同关系的辩解意见不能成立。根据庭审查明,此前,张女士已经收到信用社工作人员汇款29万元,应当相应扣减中原银行濮阳分行的应兑付存款数额。

  最终,法院判决,中原银行濮阳分行支付张女士存款71万元及利息。

  不知中原银行濮阳分行行长王永怎么看待这起纠纷和法院的判决,觉得该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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