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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线,终于来了……

高压线,终于来了……
2021年01月20日 20:57 新浪网 作者 博闻财经

  文/刘晓博

  今天(2021年1月20日)傍晚,中国人民银行通过官网发布了“关于《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这份《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一共75条,给“非银行支付机构”的监管划定了多条红线、高压线。

  最引人注目的是第55条“市场支配地位预警措施”、第56条“市场支配地位情形认定”和第57条“市场支配地位监管措施”。

  具体规定如下:

  也就是说:当一家“非银行支付机构”,在非银行支付服务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三分之一(或两家达到二分之一)的时候,“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商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对其采取约谈等措施进行预警”。

  而当一家“非银行支付机构”,在非银行支付服务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或两家达到三分之二)的时候,“人民银行可以商请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审查非银行支付机构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一旦认定“垄断成立”,处理的办法包括“按照支付业务类型拆分非银行支付机构等措施”。

  什么是“非银行支付机构”?

  央行对此的定义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从事下列部分或者全部支付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1、储值账户运营;

   

   

2、支付交易处理。

   

  关于“储值账户运营”和“支付交易处理”的具体定义如下:

  很明显,支付宝、微信支付等第三方支付,都属于“非银行支付机构”。

  上图是艾瑞咨询发布的《中国第三方支付行业数据发布报告》里,2020年1季度的第三方移动支付的市场份额。支付宝达到了55.4%,高居第一;而财付通的市场份额达到了38.8%,位居第二。其他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市场份额,都极为有限。

  如果简单套用此次央行“新规”,支付宝和财付通都有麻烦,其中支付宝的麻烦更大一些,因为市场占有率超过了50%。

  但请注意,央行新规使用的措辞是“在全国电子支付市场的市场份额”,而不是“第三方移动支付的市场份额”。

  这是两个概念。前者的分母显然更大一些,计算出来的支付宝和财付通的市占率可能会低一些。

  我查到的一个第三方报告提供的数据是:2019年中国电子支付业务金额2607.04万亿元,其中主要由第三方机构提供的网上支付业务为2134.84万亿元。

  因此,全口径下支付宝和财付通的市场占有率到底是多少、是否超标,还需要央行来认定。

  但不管怎么说,对于互联网大平台来讲,从此头上多了一把悬剑,一道高压线。

  《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还对“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设置了比较高的门槛,比如“没有因涉嫌重大违法违规正在被调查或者处于整改期间”。也就是说,如果处于被调查或者整改期间,是不能成为非银支付机构主要或者控股股东的。

  “条例”还规定,“同一实际控制人不得控制两个及以上非银行支付机构”。 关于“个人信息”和“数据”更是本条例的重中之重,其中明确规定:

   

“非银行支付机构被认定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其在中国境内收集和产生的用户信息的储存、处理和分析应当在境内进行。”也就是说,中国人的敏感信息,必须在中国保存,不能外流。

   

  个人的权利也在增加,比如规定“非银行支付机构用户有权要求非银行支付机构删除其个人信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对于错误的信息,用户有权要求更正。”

  央行为何出台《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的目的是什么?将产生哪些影响?

  央行在“起草说明”里表示,出台这个条例主要是防范支付领域的金融风险,引导支付机构“干好本行”。

  其实还有一个目标是更重要的。这就是:解决金融消费领域里的“渠道垄断”,避免大量持牌金融机构被迅速边缘化。

  传统银行主要通过网点来拓展业务,成本高、效率低。而网上流量,早早就被几个大平台掌控,并孕育出了多家市场占有率较高的第三方支付平台。

  这些平台刚开始的时候是做支付,但很快就推出了“储值账户运营”的业务,也就是鼓励客户留存资金在第三方机构的账户上,开始从事类似储蓄、银行理财的业务。随后,又逐步拓展,替银行拉存款、替保险公司卖保险,替基金公司销售基金,最终自己开始放贷。

  这个势头持续下去,不仅中小银行沦为大平台的附庸,大银行也很难与之竞争。

  我们可以看一下传统银行,无论工农中建,还是招行浦发,其市场占有率都没有超过15%。也就是说,在银行领域里没有任何一家获得了垄断地位。而在基金、保险、券商等行业,都无不如此。

  但在“非银行支付”领域,市场份额高度集中在两家企业身上。

  而且这是一个“渠道为王”、“数据为王”的时代,有了渠道就有客户,就有弥足珍贵的行业大数据。这些资源高度集中在一两家企业,最终必然彻底改变金融业,产生超级的“金融—科技”巨无霸。

  正是意识到了这个危险,所以欧美都在针对互联网大平台反垄断。比如在美国,拆分谷歌、脸书等大企业的建议早已经提出。去年10月,美国司法部已经指控谷歌滥用其在互联网搜索领域的主导地位,违反了反垄断法。此外,美国司法部还在调查苹果公司在运营苹果应用商店App Store方面的做法。估计拜登上台之后,美国将有新的实质性动作。

  由此可见,反垄断正在成为全球性的话题。

  不要忘记,这是一个民粹主义思潮涌动的时代,各国主流民意要求合理分配财富,避免贫富差距加大。未来几年,反垄断、抑制资本无序扩张,对富人加税,是人类的大趋势。

  至于我们,还有自己的重要逻辑:改革开放40多年了,当年承诺的“先富带后富”要兑现了。为此,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在十四五到2035年期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看懂这一点,对我们投资非常重要。

  此外需要说明的是:今天的“新规”跟此前禁止第三方平台代销银行子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商业银行不得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开展定期存款和定活两便存款业务”等一起,都构成了对传统银行业的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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