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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上半年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成效显著

昌宁县上半年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成效显著
2019年07月12日 00:20 新浪网 作者 云南经济日报

  本报讯 今年以来,保山市昌宁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严格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突出抓好农业行政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资专项整治、环保工作专项治理、“双随机、一公开”、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等各项工作,为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驾护航。

  上半年,共出动执法车辆36台次,执法人员168人次,检查农资经营网点556余家次,蔬菜(合作社)仓储企业18家次。张贴宣传展板8块、发放各种宣传单20000余份。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农资市场综合执法检查2次,查处违法案件13起,处以罚款3.2万元。实现行政执法与司法的有效衔接和信息公开。

  在具体工作中,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一是建章立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上半年,制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重点、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春夏季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毒性中草药、山茅野菜、野生菌”监管、“元旦、春节”“3·15”“五一”“六一、中高考、端午”等工作方案和重大节点的监管通知。做到宣传、监管、总结工作一体化。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深入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和重大节点专项整治行动,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为契机,进一步落实农产品安全监管职责,指导乡镇完善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规范农产品生产经营秩序。加强对农资生产经营企业档案记录、依法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建立生产经营购销台账和使用投入品记录,实行可追溯管理。对国家明令禁止和超保质期的农(兽)药等农业投入品的查处不留死角、不留隐患,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决不姑息。深化农资监管信息化建设,探索农资监管信息化路子,逐步实现我县内农资经营“信息数据化、购销实名化、监管实时化、服务网络化”。积极开展“春节”“两会”“3·15”农资打假、“放心农资宣传周活动”“中高考”“端午节”等重大节点监管工作。重点宣传《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提升行业自律水平。倡导自觉守法、诚信经营理念。

  加强环保工作宣传,营造良好种养环境。积极开展全国第二次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明确工作责任,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目前此项工作已接近尾声。开展饮水水源地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积极参与全县水源地环境调查工作。制作宣传专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种养环境,充分利用微博、网络、报纸、广播、三农通等信息平台加强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开展大气污染、水污染、面源污染、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农资废弃物回收等各项监管工作。并进一步对环保工作痕迹资料逐项再一次进行梳理,进一步澄清了底子。开展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双随机、农业转基因、扫黑除恶、两法衔接等工作稳步推进。制定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对违法行为实时进行公开。积极联合各相关部门,以市场销售和生产试验示范基地为重点,以水稻、甜(糯)玉米品种为主要监管对象,开展农业转基因监管。同时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排查及两法衔接工作,目前农业系统内未发现黑恶势力存在,没有结案上报案件。(洪 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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