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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版《人民的名义》:当海瑞遇上正国级大老虎徐阶

明朝版《人民的名义》:当海瑞遇上正国级大老虎徐阶
2017年04月28日 12:5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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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大爆炸

  铲史官(微信号:chanshiguancomic)

  明朝版《人民的名义》:当海瑞遇上正国级大老虎徐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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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朝版《人民的名义》:当海瑞遇上正国级大老虎徐阶

  原创漫画,欢迎分享,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编后语

  所谓徐阶案,指的是海瑞审理的徐阶与松江府民众发生于隆庆三年间的一场纠纷。上个世纪60年代,吴晗曾就此改编成历史剧《海瑞罢官》,并搬上舞台,使此案一度成为家喻户晓的故事。

  吴晗据《明史·海瑞传》的中“素疾大户兼并,力摧豪强,贫民田入于富室者,率夺还之”,认定徐家是强占百姓的田。或许是“兼并”这个词启发了吴晗,他将此案解释为阶级矛盾激化的产物。

  与吴晗相较,在《万历十五年》中,黄仁宇更为完整地把握了《明史》中关于此案的史料,试图串联起“贷”、“兼并”、“还田”三个关键词,将此案理解为:徐家放高利贷——借贷方无法偿还——土地兼并。

  在黄仁宇看来,高利贷虽然不合法,却能解决民间资金需求,故而有其存在的价值,而海瑞要求退田,更多是出于道德层面而非法律层面的考量。

  缘于阶级的温情,使吴晗对海瑞不吝赞美;惋惜晚明错失转型资本主义的机会,令黄仁宇对海瑞持保留态度。尽管两人立场各异,但有一个共同点,就是不经意地让情怀湮没了故实。

  徐阶案的真相是什么?《明史》中记载很简略,好在关于此案的笔记不少,我们可以爬梳史料,来推演和还原历史的细节。隆庆三年(1569)六月二十四日,海瑞巡抚应天十府。他接手的江南其实是个烂摊子,因为不久前曾遭受洪灾。统计辖区灾情上报中央,调动各种资源进行赈灾,够他忙活老一阵子了。半年后,即隆庆三年十二月,海瑞巡历华亭县,查看吴淞江水患。或许在视察过程中发现了什么,他“允许农民检举乡官的不法行为,勒令乡官退还侵夺的民田,同时认真平反冤案”。(李鸿然《海瑞年谱(续二)》)海瑞应该是在此期间接触到徐阶案的。据明代范濂的《云间据目抄》记载,“时刁民皆囚服破帽,率以五十为群,沿街攘臂,叫喊号呼;而元辅三第前后左右,日不下数千人”。海瑞允许民众检举退休官员的不法行为,不料引发了华亭民众围攻徐阶府第。太平时期,几千人围住了退休宰相的家,这绝对是震惊朝野的一个大新闻。面对复杂的案情,海瑞需要小心应对。如果徐阶真的如此鱼肉乡里,刚愎自用的嘉靖皇帝会容他活到现在?!那么,这几千人为什么要围攻徐阶家?要求徐阶退田。从留存的史料来看,要求徐阶退田的人主要有以下几类人:1、投献人2、典卖主3、徐家的仆人4、徐家的亲族。徐阶家世清贫,到了他这一辈才得以暴富。其田产很大一部分是通过“投献”的方式获取的,即大量的小地主、少量的富农为了逃避赋役,将田产托在徐阶名下,因为徐阶作为正一品乡官,享有6000亩左右的赋役优免特权。(据万历三十八年的《优免条则》反推)《大明律》规定,投献双方“杖一百,徒三年”;弘治十三年(1500)、嘉靖二十七年(1548)出台的《问刑条例》则规定投献人“发边卫永远充军,受限人家长参究治罪”。隆庆年间延用的是嘉靖二十七年出台的《问刑条例》,显然,在理论上,明目张胆的投献是违法的。但法不外乎人情。古代培养一个读书人颇不易,往往是倾一个家族之力。士子考举功名之后,自然是要回报家族的。所以社会上下慢慢就接受了亲族之间的投献,也没有官员来问罪。投献这种行为,给双方带来的利益实在太大了,所以投献人远不止于亲族。为了规避法律风险,不是亲族的人投献,就得变通了。变通的结果,往往是连人带田投献给受献人,比如隆庆五年揭露的孙五案,就是连人带田投献给徐阶,孙五改名为徐五,假装是徐阶的“家人”。另一种规避法律风险的投献方式,是双方签订假的典卖合同。通过假装典当土地而到期没钱赎回,从而达到投献的效果,这种钻法律空子的行为,就像现在为了规避限购,假离婚买二套房一样。既然当初投献时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投献的结果又对双方都有利,那么,现在这些人为什么又要反悔?

  因为海瑞到应天后开始试点一条鞭法了。

  在的我们印象中,一条鞭法是张居正在万历初年推行的,其实赋役改革的尝试早在嘉靖年间就开始搞了。海瑞的改革包括“以概县之田,承当概县之役,从而废除排甲轮役制”、“按亩征银,差徭官自雇募,百姓免除力差”等。(唐文基《明代赋役制度史》)

  简单点说,以前小地主为了逃避赋役,投献是非常划算的,现在海瑞搞赋役改革了,投献已经不划算了。所以,出现了这种几千人围攻宰相府的盛况。和黄仁宇理解的不一样,海瑞并非一个道德至上主义者,他对投献人并不同情,用他自己的话来说,这是“刁民”。海瑞关心的是在投献过程中真正的利益受损人:那些安分守己的民户,因为投献双方逃避的赋役会转移到他们身上;那些遭受洪灾的佃户,因为田产转手会引发耕种权、佃租比率的纠纷。基于此,海瑞希望徐阶减租,被徐阶拒绝了。尽管两人都认同赈济灾民,但海瑞认可的方式是减租,而徐阶认可的方式是放贷。(分别见海瑞《被论自陈不职疏》、徐阶《世经堂集》)这涉及到两人义利观。与大家印象中海瑞不一样,真实的海瑞并不反对致富(海瑞《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如他对徐阶的纺织求利视而不见。明代于慎行的《榖山笔麈》载:“吴人以织作为业,即士大夫家,多以纺绩求利,其俗勤啬好殖,以故富庶。然而可议者,如华亭相在位,多蓄织妇,岁计所积,与市为贾,公仪休之所不为也。”翻遍《海瑞集》,找不到海瑞对此一事实的任何评论,可见,海瑞并非仇富,他只是反对反对巧取豪夺,不劳而获。翻阅海瑞早年在琼山就学时写的《乐耕亭记》,我们不难发现海瑞的义利观:“贾子称‘一夫不耕,或受之饥;一女不织,或受之寒。’今之为民者五,曰士、农、工、商、军,士以明道,军以卫国,农艺生九谷,工以利器用,商贾通焉而资于天下。身不居一于此,谓之游惰之民。”海瑞主张士、农、工、商、军各司其职,勤劳致富。这并非他个人的观感,在当时的士人群体中,已经发展出一套义利兼备的标准,即财富的获取方式必须是劳作所得,而非不劳而获。在海瑞看来,徐阶通过投献的行为致富,显然是钻法律空子,属于不劳而获了。所以,在徐阶拒绝减租之后,海瑞强行要求徐阶退田。《榖山笔麈》记载了这个细节:“华亭家人多至数千,有一籍记之,半系假借,海至相君第,请其籍削之,仅留数百以供役使,相君无以难也。然自是华亭宾客、苍头毋敢借声势横溢。世谓海受华亭恩厚,以是窘之为负义,其实有益华亭,然于报施之义则左矣。” 从时人于慎行的笔记中可知,海瑞要求徐阶退一半田是较为合理的。“半系假借”指的是徐阶的数千“家人”,有一大半是假冒的,相对来说,徐阶的24万亩田产,至少有一半是钻法律空子搞来的。

  于慎行还说了句公道话,某些人认为徐阶曾经有恩于海瑞,海瑞逼徐阶退田是忘恩负义,其实海瑞这么是在报恩。如果徐阶也这么想,就没有后面的事了,可叹徐阶不甘休。

  一个月后,即隆庆四年正月,徐阶指使给事中舒化攻击海瑞的品行。徐阶的这次活动,被老对手高拱给压下去了。

  二月,徐阶双管齐下,一面买通秉笔太监冯保,在皇帝面前伺机行事;同时行贿给言官戴凤翔,内外配合,动摇皇帝对海瑞的信心。二月二十五日,朝廷正式下令,命海瑞“以原官总督南京粮储,升保定巡抚右金都御史朱大器为右副都御史代之”,海瑞遭遇了明升暗降。三月初二日,海瑞从邸报得知戴凤翔弹劾自己后,上疏辩诬。结果,就在三月二十五日,南京粮储者职位被裁革,海瑞被彻底罢官,徐阶案也就告一段落了。直到隆庆五年,徐阶的“家人”徐五进京,撞到高拱的手里,才又重新浮出水面。如果海瑞一直在应天待下去,应该会清丈江南十府的田亩,待查到徐阶有24万亩地,远远超过6000亩的赋役优免额度,不知道海瑞会如何处理徐阶的漏税问题。徐阶一案,并非个案。乡官通过“投献”聚敛田产,又通过“飞洒”的手段隐瞒田产,从而达到逃避赋役的目的,这是隆庆年间普遍存在的问题。塌方式的腐败,光靠司法是无法清除的,只有制度上入手。后来张居正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张居正的改革,并没有解决藩王的土地占有问题。皇室靠血统就可以继承权力和财富,凭什么不让十年寒窗的官员分点残羹冷炙?!故而吏治败坏,其来有自。明朝覆亡,亦是题中之义。 参考资料

  张廷玉《明史》、海瑞《海瑞集》、王国宪《海忠介公年谱》、徐阶《世经堂集》、高拱《高文襄公集》、姜金顺《徐阶案与晚明江南的投献》、姜金顺《海瑞的道义经济》、张显清《明代土地投献简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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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铲史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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