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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借钱什么情形下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婚内借钱什么情形下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023年01月28日 14:08 新浪网 作者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日常生活中,夫妻一方难免会向第三方借钱。那么,婚内夫妻一方借钱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吗?来看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中如何辨析夫妻共同债务。

  

  《民法典》第1064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根据上述规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主要从以下内容来分析:

  一、双方是否合意

  也就是“共债共签”,夫妻一方向第三人借款,要么双方合意共同签字借款,要么另一方不知道一方借款事实但事后予以追认,不论是事前合意还是事后追认,一律被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债务。夫妻双方的合意,既可明示也可默示。明示包括夫妻双方共签借据,或另一方对一方的借款行为以微信、短信等方式表示同意。默示指能推断夫妻共同负债的行为,如借款打入另一方名下并由其实际控制账户等。

  二、借款是否用于家庭日常生活

  不同家庭对日常生活的的认知存在着差异,一般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是指夫妻双方及其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在日常生活中的必要开支,包括正常的衣食住行消费、子女教育及老人赡养等,其金额和目的应具有“日常性”和“合理性”。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单方面借款,只要属于家庭日常生活的范围,不管另一方是否同意,都可以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三、内外有别的举证责任

  对于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所负的债务,明显超出家庭日常生活的范畴时,夫妻负债一方及债权人均可对该笔债务进行举证。对内,由借款方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夫妻家庭日常生活。对外,则由债权人举证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生活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此时,夫妻一方可以举证证明另一方所负债务并非用于共同生产生活。

  

  债务系用于夫妻一方且与夫妻共同生活明显无关的不合理开支,应界定为个人债务。例如无偿担保,夫妻一方为婚前所生子女购买房产、车辆,购买与自身消费能力极不匹配的奢侈品等,均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需要注意的是,一方婚前借款但用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的,仍可依其用途属性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大额借贷中存在部分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部分用于个人消费的情形,法院会在查明事实后按照实际用途分别作出处理,未有证据证明用途部分的债务为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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