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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取消14项行政权力事项

云南取消14项行政权力事项
2020年11月27日 20:27 新浪网 作者 民族时报

  为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省政府决定调整23项行政权力事项,其中,取消14项,承接8项,许可改为备案1项。省政府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落实和衔接工作。对取消的事项,有关部门一律不得再实施或变相审批。

  取消的14项行政权力事项包括:

  《铬化合物生产建设项目审批》《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核准》《固体废物申报登记确认》《通航建筑物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审批》《肥料登记初审》《出口国家重点保护农业野生植物或进出口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所限制进出口的野生植物初审》《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含港澳台)》《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除煤矿外)、丙级资质认可》《林草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资质考核》《草种进出口经营许可证的初审》《外国人进入自然保护区审批》《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立机构和修筑设施初审》《对药品销售证明书的出具》。

  承接的8项行政权力事项包括:

  《出口国家重点保护的农业野生植物或进出口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限制进出口的野生植物审批》《县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台名、节目设置范围或节目套数审批》《设区的市、县级地方新闻单位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核发》《建筑用钢筋工业生产许可证核发》《水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广播电视传输设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人民币鉴别仪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取消许可改为备案的1项行政权力事项为:

  《权限内肥料登记》。

  来源:昆明日报

  作者:李丹丹

  编辑:陈慧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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