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
“梅姨案”受害人申军良终于等来了
儿子申聪被拐案的
终审判决。
广东省高级法院
对张维平等5人拐卖儿童案作出二审判决,
广东省高院维持一审原判,
两名拐卖儿童的主犯获死刑,
另有三人均获刑。
根据12月10日的判决书显示,广东省高院维持一审法院对张维平、周容平、杨朝平、刘正洪、陈寿碧等5人的定罪量刑,以拐卖儿童罪判处张维平、周容平死刑,杨朝平、刘正洪无期徒刑,陈寿碧有期徒刑十年。
在民事赔偿部分,法院判决五名被告人连带赔偿申军良夫妇物质损失39.5万元,并要求在判决书生效之日一个月内赔偿完毕。
广东省高院称,申军良妻子于晓莉被诊断为精神分裂和抑郁症,并出具花费医药费4.5万元的证明,可以证实于晓莉的人身权利受到张维平等人犯罪行为侵犯而遭受了物质损失;申军良夫妇因申聪被拐,为找寻孩子花费了大量交通费、住宿费、资料打印费等,张维平等人应当赔偿其合理费用。
面对判决结果,申军良告诉闪电新闻记者,16年前人贩子闯入家中,采用暴力手段抢夺儿子,摧毁了原本幸福的家庭。“就在今天,国家为我们主持了公道,人贩得到应有的惩罚,感谢伟大的祖国,也感谢默默支持我们的网友们。”
十五年里,为了寻找儿子,申军良变卖家产,倾尽所有,负债累累。而妻子因为孩子被抢走受到刺激导致精神分裂,严重时生活不能自理。申军良感谢十五年间妻子的辛苦付出,默默为他支撑着家庭。
2005年1月4日上午10时许,周容平、杨朝平、刘正洪、陈寿碧经商量策划后,来到增城区石滩镇的出租屋,由周容平、陈寿碧在楼下把风和接应,杨朝平、刘正洪携带透明胶、辣椒水等工具闯进该出租屋三楼305号房,将房内租客于晓莉捆绑、控制后,强行抱走于晓莉的儿子申聪。那一天,申聪1岁零1个月。
随后,杨、刘二人将申聪交给周容平、陈寿碧藏匿,再由周容平将申聪交给张维平贩卖,张维平以13000元的价格将申聪贩卖后,将所得赃款中的10000元交给周容平及其他同案人分配。
2018年12月28日上午,张维平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判决书中称,张维平拐卖儿童人数多、时间长,多名被害人至今下落不明,主观恶性极深,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害性极大,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依法应予严惩,其归案后虽供述了部分同种罪行,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
法院同时判处周容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杨朝平、刘正洪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陈寿碧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人民币三千元。
一审判决后,张维平等人提出上诉。其中,张维平上诉提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有误,量刑过重,“案发后积极悔改,一直积极努力向司法机关提供线索或带领公安人员解救被拐儿童,希望法院宽大处理。”
对此,广东省高院在二审判决书中称,张维平拐卖多名儿童行为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极大。虽有部分儿童在二审阶段被公安机关找到并安排认亲,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
编辑:黄乔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