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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次听说海关知识产权?2分钟让你不再陌生

头次听说海关知识产权?2分钟让你不再陌生
2019年09月20日 14:30 新浪网 作者 一休知识产权

  所谓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是指海关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边境执法中保护与进出境货物有关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专利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规定,海关保护适用于与进出境货物有关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知识产权,保护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专利权。

  头次听说海关知识产权?2分钟让你不再陌生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主动保护即指注册商标权利人对其注册商标向中国海关总署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海关在发现涉嫌侵犯备案的商标权的进出口货物时,即可依职权扣留侵权嫌疑货物并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和处理。

  相较于主动保护,注册商标权利人如发现有涉嫌侵权的货物即将进出口时,也可主动向海关提出申请,对其未在海关总署备案的商标权财务保护措施,海关可依据申请人的请求对涉嫌侵权货物进行扣留。但是这种被动保护比较难以实现,主要原因在于:权利人不申请,海关则不会查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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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海关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可以划分为“依申请保护”和“依职权保护”两种模式:

  1、依申请保护,是指知识产权权利人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即将进出口时,根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十二、十三和十四条的规定向海关提出采取保护措施的申请,由海关对侵权嫌疑货物实施扣留的措施。由于海关对依申请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不进行调查,知识产权权利人需要就有关侵权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所以依申请保护也被称作海关对知识产权的“被动保护”模式。

  2、依职权保护,是指海关在监管过程中发现进出口货物有侵犯在海关总署备案的知识产权的嫌疑时,根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主动中止货物的通关程序并通知有关知识产权权利人,并根据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申请对侵权嫌疑货物实施扣留的措施(“依职权”一词源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中的ex-officio)。由于海关依职权扣留侵权嫌疑货物属于主动采取制止侵权货物进出口,而且海关还有权对货物的侵权状况进行调查和对有关当事人进行处罚,所以依职权保护也被称作海关对知识产权的 “主动保护”模式。

  编辑:一休知识产权,有问题欢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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