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看脸的时代,对陌生人的第一印象通常都是靠“看脸”来判断的,毕竟颜值即正义,这个方法在手机领域也不例外。在众多手机品牌中,VIVO的颜值实力是毋庸置疑的,或许是过于专注产品外观,VIVO连自家商标都忽视了。
查询商标网后得知,截至目前,维沃公司名下共有4062件商标,包含“VIVO”、“IQOO”、“ICOO”等商标,涵括多个类别,且大部分已注册成功。
但维沃公司在注册商标方面却并非一帆风顺。近期,维沃公司的一枚“VIVO”商标就被驳回了。
该枚商标是维沃公司在2017年11月10日申请注册的,核定适用范围为第17类商标类别,但商标局却以近似为由驳回了维沃公司的申请。
申请商标被驳回后,维沃公司在法定时间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复审申请。期间,维沃公司还针对对引证商标提起注册商标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俗称撤三)。
然而,复审的结果却不甚理想。
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受理了维沃公司的复审申请后查明,截至本案审理之时,引证商标为有效注册商标。
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审理认为,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字母构成、呼叫、排序等方面相近,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密封环等商品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密封环等商品属于相同或类似商品,上述商标共存注册和使用在上述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易使消费者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故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已构成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但如果维沃公司对这件“VIVO”商标志在必得的话,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这件商标能否注册成功,请留意一休知识产权的后续报道,有疑惑的欢迎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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