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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武大郎”商标被驳回,理由:烈士姓名不能申请商标

申请“武大郎”商标被驳回,理由:烈士姓名不能申请商标
2020年01月16日 11:29 新浪网 作者 一休知识产权

  近日,有媒体报道一公司申请“武大郎”商标被驳回,理由为武大郎是我国烈士,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看到这里,不少人都懵了,武大郎不是《水浒传》里的人物吗,怎么成烈士了,这份驳回通知书该不会是P图恶搞的吧。

  申请“武大郎”商标被驳回,理由:烈士姓名不能申请商标

  首先我们先来看看这枚商标,据商标网显示,该通知书所提及的商标为第40018052号“武大郎”商标,该商标申请使用在第25类服装; 童装; 内衣; 驾驶员服装; 雨衣; 戏装等商品。

  该商标于2019年7月30日提出申请,2019年8月22日商标局受理,该商标是由个人李某申请,而网传的商标驳回通知书是在2020年1月7日,从时间上来看,这份商标驳回通知书是合理的。

  申请“武大郎”商标被驳回,理由:烈士姓名不能申请商标

  而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14日也证实确有此事。申请该商标的代理申报公司称,同名的有位武大郎确实是烈士,驳回文件已被商标局收回,对方称会重新下发审查意见。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

  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公共场所、互联网或者利用广播电视、电影、出版物等,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将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损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

  公安、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网信、市场监督管理、负责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的部门发现前款规定行为的,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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