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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十二时辰》里的元载讨人厌,历史上他与王韫秀留下三个谜团

《长安十二时辰》里的元载讨人厌,历史上他与王韫秀留下三个谜团
2019年07月12日 16:09 新浪网 作者 韶山蒋波

  《长安十二时辰》里有个重要人物,他就是元载。

  在剧中,他以心机男的面目示人,一心想要攀龙附凤一鸣惊人。熊火帮老大封大伦来请他帮忙给张小敬穿小鞋,当他得知这后面乃是永王之后,虽然不动声色,心里那是乐开了花。

  之后,他从一根簪子的做工,判断被绑女子绝非闻染,而是哪个高门贵胄之家的女儿。

  一问之下,果不其然,原来是王宗汜将军的女儿王韫秀。

  他如获至宝,略施小计,就获得了王小姐的信任。

  弹幕里有朋友说了,这家伙后来真的娶了王韫秀呢。

  历史上,他确实是娶了,却非在长安,而且,如何娶的,也算是个谜。

  今天我们就来说说历史上元载身上的三个谜团,解读一下这个能从小官迅速做到宰相的谜一样的男子。

  第一个谜:身世之谜。

  《旧唐书》记载:元载,凤翔岐山人也,家本寒微。父景昇,任员外官,不理产业,常居岐州。载母携载适景昇,冒姓元氏。

  意思是,他家境贫寒,父亲早死,母亲带着他嫁给了元景昇,他便随继父姓。

  这段说得其实挺明白的,问题是,到了欧阳修等人编撰的《新唐书》里,就把事情搞复杂了。

  《长安十二时辰》里的元载讨人厌,历史上他与王韫秀留下三个谜团

  (元载 剧照)

  ——元载,字公辅,凤翔岐山人。父昇,本景氏。曹王明妃元氏赐田在扶风,昇主其租入,有劳,请于妃,冒为元氏。

  说的是,他爸姓景名昇,帮曹王妃子元氏管田产,事做得不错,得到元氏表扬。他便向元妃请求,自己改姓为元。

  列位,我们知道,古人讲究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宗族姓氏,都是极为重要的。皇上赐姓那是荣耀,自己主动改姓只能用谄媚来形容了。

  那么,是不是欧阳修获得了新史料呢?

  《旧唐书》写成的年代,已是元载死后170年;而《新唐书》呢,更是在元载死后近300年才成书。

  前者成书时,五代刚始;经五代战乱,关于元载的史料反而更多?

  此事我不信。

  所以我觉得,欧阳修他们大概是不愿顶着新书多数是抄袭旧书的帽子,所以生造一点点不同出来吧。

  只是,他的解释太过牵强。

  不管怎样,本来清白的身世,被后人搞乱了。

  第二个谜:他是怎样娶了王韫秀的?

  关于此事,新旧唐书里都未明言,但皆明确王氏乃是王忠嗣之女。

  王忠嗣,父亲安丰军节度使王海宾。王海宾于开元二年(714)战死,此时王忠嗣年方八岁。他后来被接入宫中,被李隆基收为假子,赐名忠嗣。

  年长之后,出入军中,屡立战功,一路加官进爵,挂四镇节度使印,控地万里,乃大唐开国以来所绝无仅有。

  那么,这样一个人的女儿,为何会嫁给元载呢?

  如果我们依《新唐书》的说法,元载之父乃是帮明妃做事的,似乎,可以跟王宗嗣他们扯上点关系。

  毕竟,一个是王爷家的属下,还挺受明妃看重,帮他做个媒,也是有可能的。

  然而,我前面分析,冒姓元氏一说,并不靠谱,元载的老爸,就是个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也不会理财的员外郎——不是影视剧里那种有钱的财主员外——元载能受到王宗嗣青眼有加,最大的可能性只有一种。

  《旧唐书》里说,载自幼嗜学,好属文,性敏惠,博览子史,尤学道书。

  《新唐书》中讲:载少孤,既长,嗜学,工属文。

  王宗嗣在西北当官,元载亦居西北,他聪明好学,写得一手好文章,“尤好道书”四字最为关键。

  因为“玄宗崇奉道教”。

  说白了,王宗嗣是看上了元载未来可期,才将女儿嫁给他的。

  《长安十二时辰》里的元载讨人厌,历史上他与王韫秀留下三个谜团

  (王韫秀 剧照)

  否则,大将之女,怎么会许给贫寒之人呢?

  少跟我讲什么爱情,他们结婚之前,可没这回事呢。

  第三个谜:王韫秀死前,真的豪放了一把吗?

  王宗嗣眼光很好,元载后来确实因为道书学得好,考上特科,做了小官,再之后凭借着聪明的脑袋攀附上了李辅国等人。

  李辅国在皇帝面前说尽他的好话,使他终在宝应元年(762)拜相,升中书侍郎、同平章事,加集贤殿大学士、银青光禄大夫,封许昌县子。

  然而,人是会变的,尤其像元载这种耗尽心机,能在受到李辅国重用提携又参与密谋将其刺杀的人,一旦得势,自然是要将权力用到极致。这也成为他最终被抓赐死的引子。

  大历十二年(777),唐代宗收捕元载,很快赐死。

  很多资料是这样讲的,依唐律,王韫秀本可以不死,只要没入宫廷为奴。但她豪言——

  王家十二娘子,二十年太原节度使女,十六年宰相妻,死亦幸矣,坚不从命!

  《长安十二时辰》里的元载讨人厌,历史上他与王韫秀留下三个谜团

  (王韫秀 剧照)

  于是被乱棒打死。

  说起来,此段描写虽然很符合老百姓们对将门虎女的想象,却更像是戏文。

  那么,史书是怎么记载的呢?

  《旧唐书》说,载长子伯和,先是贬在扬州兵曹参军,载得罪,命中使驰传于扬州赐死。次子仲武,祠部员外郎,次子季能,秘书省校书郎,并载妻王氏并赐死。女资敬寺尼真一,收入掖庭。

  《新唐书》说:乃下诏赐载自尽,妻王及子扬州兵曹参军伯和、祠部员外郎仲武、校书郎季能并赐死。

  史书的记载是明确的,王氏当时就被赐死了,根本没有生还的机会。

  倒是他们的女儿,真一,若干年后,得知父亲的死讯时,痛哭扑地。旁人怒斥,罪臣之女,没哭的资格。

  皇上说,人家父亲死了,连哭都不能哭了吗?别骂她了。并命人将之扶起。

  算是这起唐朝宰相灭族事件后,唯一有点人情味的地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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