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观新闻)
据普陀区商务委介绍,为进一步活跃餐饮消费市场、释放消费潜力,继超市便利店、商圈零售两大品类消费券后,“乐购普陀”餐饮消费券活动将于10月23日(星期五)上午10:00火热开启,活动覆盖普陀区各类品质餐饮商户。

支付宝、淘宝、淘宝闪购三个APP为活动领券平台,活动开始后,可通过搜索“乐购普陀”关键词进入活动会场领取消费券、查询活动规则与活动商户。本次活动设置3档满减面额,满100元减30元、满300元减90元、满500元减150元。
活动页面示意图
活动时间为10月23日至11月26日,消费券于每周五上午10时发放。每7天为一个活动周期,同一用户每一活动周期每档限领一张。领券成功后,在参与商户购买可使用“乐购普陀”餐饮消费券的团购券,系统自动匹配满减,该券的有效期均统一截至该周期次周周四。
商户名单
温馨提示:(1)在支付宝、淘宝闪购APP,市民可以直接搜索“乐购普陀”进入活动页面(“乐购普陀”口令词23号0点生效)。(2)在淘宝APP,市民需要进入首页点击“闪购”页面,再搜索“乐购普陀”进入活动页面。

【重要提示】
1.领券及核销:第一步领券:活动期间每周五10:00:00-下周四23:59:59,打开支付宝、淘宝APP闪购页、淘宝闪购APP,搜索“乐购普陀”,进入消费券专区领取(领取后的消费券可以在支付宝APP-淘宝闪购小程序、淘宝APP-闪购、淘宝闪购APP中,我的-红包卡券中查看)。第二步选购:在参与活动的商户页面,挑选心仪的团购套餐。第三步下单:选定套餐提交订单时,选择支付宝支付方式,系统自动识别已领取的消费券,按满减规则直接抵扣。第四步到店核销:凭团购券到店核销就餐。
2.领券前置要求:本次消费券仅支持LBS定位上海的用户领券。
3.领券规则说明:首轮发券时间为2026年10月23日10:00:00;消费券发放当日即可生效,请注意券面到期时间,在此之前使用。消费券为一次性使用,不可兑换现金、不可拆分使用、不可找零、不可重复使用;每笔消费限用一张消费券,可与部分平台或商户的其他优惠活动叠加。消费券有效期自用户领取成功之日起至标明的过期日为止,超过有效期未使用则该券自动过期,过期时间以券面展示时间为准,且消费券过期后不再补发。如遇退单或退款情况的,退款金额以用户实际支付金额为限。
4.使用范围限制:本次消费券仅支持在参与活动的商户核销。
5.有效期与核销规则:10月23日开始,连续5周的周五,即10月23日、30日,11月6日、13日、20日投放,遵循“先到先得、领完即止”的原则。同一用户在每一活动周期内每档限领取一张消费券;每一活动周期自当周周五10:00:00起至次周周四23:59:59止,用户无论于该周期内何时领取消费券,该券的有效期均统一截至该周期次周周四23:59:59,逾期未使用的,消费券自动失效。
6.退款规则:消费券有效期内使用券的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该张消费券将返还到用户账户中,退款后返还的消费券有效期不变。如退款时已经超过该消费券使用有效期,该张消费券不予返还,且无法再次使用。
7.咨询与投诉处理:本次活动开通24小时热线10105757,对咨询与投诉进行处理。
记者:王笛
编辑:戴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