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客户端

象州男子:“我喝的是药酒,不算酒。”检测仪:177,你当真吗?

象州男子:“我喝的是药酒,不算酒。”检测仪:177,你当真吗?
2026年10月30日 10:34 新浪网 作者
avatar
热点聚焦

  (来源:微观象州)

  “药酒?那是养生,不算酒。”

  “就喝一两,骑车去地里干活,能有啥事?”

  不少人的“饭桌逻辑”,到了交警的呼气式酒精检测仪面前,往往一秒破功。近日,象州一名男子就因为早上喝了一两56度药酒后骑三轮车上路,被交警当场查获。

  10月16日9时49分,象州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联合寺村派出所在辖区寺村至运江路段开展交通违法集中整治统一行动。执勤民警在对一辆无号牌普通正三轮摩托车进行路面检查时,发现驾驶人潘某有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

  面对民警,潘某称自己腰痛,早上在家中喝了一两56度的药酒,随后准备骑车去地里做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现场检测,潘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77mg/100ml,已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认定标准。

  进一步检查中,潘某还存在驾驶电动类摩托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法扣留其机动车和驾驶证。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交管部门科普

  1.酒驾醉驾,不看酒的种类,只看酒精含量。

  白酒、啤酒、红酒、药酒、果酒,甚至“隔夜酒”,只要体内酒精含量达到标准,就可能构成酒驾醉驾。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认定标准为血液酒精含量≥20mg/100ml;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认定标准为≥80mg/100ml。潘某呼气检测值为177mg/100ml,已远超醉驾标准,最终还将以血液检测结果和案件调查结论为准。

  2.摩托车也是机动车。

  普通正三轮摩托车、二轮摩托车等都属于机动车管理范畴。酒后骑摩托车、三轮车,不是“骑个小车没事”,而是同样可能构成酒驾醉驾。

  3.“准驾不符”不是小事。

  驾驶与驾驶证载明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机动车,本身就是交通违法行为。无号牌车辆上道路行驶,同样会被依法查处。酒驾醉驾叠加准驾不符、无号牌等违法行为,风险叠加、后果更重。

  ➤酒驾醉驾成本有多高?账单来了↓

  党员干部酒驾醉驾

  还需计算纪律成本

  ↓↓↓

  交管提示

  农村地区务工出行、秋收农忙,三轮车、摩托车使用频繁。交警提醒:腰痛、风湿等需要用药酒的群众,喝完药酒后请勿驾驶机动车;不要相信“药酒不算酒”“喝一点没事”“睡一觉就没事”的侥幸心理;摩托车、三轮车也是机动车,无牌不上路、准驾要相符、酒后不碰车;需要外出做工、赶集、接送家人,请选择亲友代驾、公共交通或步行等安全方式。

  酒驾醉驾整治常态化

  不分白天黑夜,不分城区农村

  别让一口“养生酒”

  变成一条违法路

来源:来宾交警

  编 辑:温喜贵

  责 编:覃嗣贵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新浪网联系。
权利保护声明页/Notice to Right Holders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2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