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能源日参)
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布关于全国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03556号(工交邮电类501号)提案答复的函,其中提到,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十五五”规划》等文件相关要求,加强对省间、电网间交易的协调指导,促进基地绿电资源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高效消纳,更好支撑新型能源体系建设。
而这一目标的关键制度拼图——输电权市场化交易——已于2026年6月在云霄直流通道迈出实质性一步。首笔交易验证了“路权竞价”的可行性,也揭示了一个深层变化:跨省跨区输电通道正从依附于电能量交易的隐性资源,转变为可独立定价、独立交易的市场化品种。
详情如下:
关于全国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03556号(工交邮电类501号)提案答复的函
国能提新能[2026]125号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新能源高水平消纳,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并商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国家能源局高度重视新能源消纳相关工作,联合相关部门努力推动新能源健康高质量发展。您的意见建议对于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一、关于完善新能源跨省跨区消纳机制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部门统筹新能源开发和消纳,近年来开展了大量工作。统筹协调新能源大基地电价和消纳机制方面,2025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的指导意见》,提出创新促进新能源消纳的价格机制,建立完善跨省跨区新能源送电价格形成和调整机制,鼓励新能源外送基地各类电源整体形成送电价格,提升跨省跨区通道输电价格机制灵活性。推动完善跨省跨区辅助服务、容量补偿等市场化机制方面,2025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明确跨省跨区交易双方公平承担和获得送受两端辅助服务费用。2026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完善煤电、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有序建立可靠容量补偿机制。2026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十五五”规划》,提出提升跨省区交易配置资源能力,完善跨电网经营区常态化市场交易机制,探索建立省间输电权交易机制,扩大跨省区交易规模和多通道集中优化空间,推动跨省区交易与省内交易“一次报价、联合交易”。推进跨省跨区输电通道规划建设方面,2025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有序推进跨省跨区输电通道规划建设,坚持全国“一盘棋”,以需求为导向,科学优化全国电力流向,服务“沙戈荒”、水风光等清洁能源基地开发外送消纳。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十五五”规划》等文件相关要求,加强对省间、电网间交易的协调指导,促进基地绿电资源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高效消纳,更好支撑新型能源体系建设。
二、关于加大新能源消费激励约束力度
国家能源局等部门积极引导全社会优先使用和主动消费可再生能源,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一是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2026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发布《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确立了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制度,完善了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建立了考核奖惩和监测监管机制。二是完善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办法。为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指导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工作,支撑电力消费间接碳排放核算,促进电能量交易、绿证交易、碳排放核算等不同政策机制有效衔接,2026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印发《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指南(试行)》,提出了省级、地市级、电力用户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量核算方法。三是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市场取得积极进展。生态环境部积极建设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激励行业、企业更广泛参与温室气体减排行动。一方面构建基础制度框架,联合市场监管总局印发《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另一方面明确市场优先支持领域,制定发布了并网光热发电、并网海上风力发电、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等18项方法学;同时,设立基础设施和机构,组织建设完成全国统一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并上线运行,批准8家审定与核查机构,完成多批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核查员注册,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涵盖审定与核查、注册登记、交易等全链条流程基本构建完成。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会同各相关部门积极落实好《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指南(试行)》的相关要求。生态环境部将坚持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作为激励全社会共同参与减排行动的重要政策工具的基本定位,支持符合条件的新能源项目通过市场获得减排收益的同时,进一步扩大市场支持领域,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实现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中的重要作用。
三、关于积极拓宽新能源非电利用途径
国家能源局高度重视非电利用发展的政策、市场、标准及认证体系建设。一是2025年10月印发《关于促进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积极推动新能源多元化非电利用,着力提升风光氢储协同发展水平,稳步建设绿色氢氨醇(氢基能源)综合产业基地,探索推动建立绿色氢氨醇等非电能源载体的认证机制,逐步完善绿色评价标准、认证规则和标识制度。二是2026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提出以电为核心、非电为突破,坚持集成融合、多元协同、高效有序,积极推进风光供热供暖,因地制宜推进生物质能多元高效利用,科学布局发展绿色氢氨醇,加快推进地热能供暖(制冷),着力推动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实现突破。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好《关于促进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相关要求,实现非电利用新突破,为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开辟新空间。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6年8月26日
通道的尴尬:阻塞与闲置并存
我国清洁能源与负荷中心空间错配是老问题。截至2025年末,特高压线路达46条,跨省跨区输电能力接近4亿千瓦。但通道“有没有”基本解决后,“用得好不好”的矛盾反而尖锐。
2022至2025年数据显示,送端新能源外送高峰时段,超两成跨省直流通道存在持续性输电阻塞,局部风光弃电率最高达7%左右;用电低谷、新能源出力偏弱时段,近三成跨区通道富余容量闲置。2025年直流通道年均利用小时数仅约3100小时。根源在于制度设计:跨省跨区输电容量长期依附于电能量交易,没有形成独立的市场化交易品类,通道的时空稀缺价值无法被量化,高峰争抢与低谷浪费难以避免。
云霄样本:首笔交易的数据信号
2026年6月1日,云霄直流(闽粤联网工程)输电权市场化交易开市。这是国家电网与南方电网经营区之间首个常态化跨电网输电权交易试点,通道额定容量200万千瓦,此前采用单一容量电价机制,全年固定电费2.3亿元由闽粤两省各摊50%。
交易规则核心是“优先计划托底+富余容量竞价”:优先发电计划享有通道优先使用权,闽粤两省优先使用剩余容量,面向市场释放的是满足基础需求后的增量空间。报价区间为25.6元/兆瓦时至100元/兆瓦时。
首笔交易结果颇具信号意义。6月11日至12日,北京、广州两交易中心联合组织申报,113家经营主体参与,预成交电量2116万千瓦时,其中绿电1607万千瓦时,占比76%。广东方面申报电力达通道剩余能力的3.9倍以上,晚间高峰时段超过5.8倍;报价触及上限100元/兆瓦时的时段占比达12%。通道利用率达到100%,绿电购电意向远超可交易电量。
这说明两件事:跨省通道的稀缺性真实存在且被市场识别;出口型企业对可溯源绿电的支付意愿,足以支撑输电权形成有意义的价格信号。
谁在买路权:绿电需求驱动的新买家
传统跨省交易主体以电网公司和大型发电企业为主,云霄直流首笔交易的参与结构则呈现不同特征。广东售电公司和电力用户同步申报电能量与输电权需求,系统按报价排序分配。中广核电力销售公司瞄准晚间时段竞价,逻辑是“锁定通道就能组织到华东富余电力,综合购电成本仍优于本地高价电源”。
更深层的驱动力来自绿色贸易壁垒。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等规则对可追溯、可认证绿电的要求,使广东出口型制造企业对跨省绿电产生刚性需求。广东可再生能源发电仅能满足约8%的总用电量,结构性缺口客观存在。输电权交易让华东风电、光伏得以“点对点”送达广东用户,配套绿证同步交割,这在行政分配模式下几乎无法实现。
8月底反向交易也已完成:南方清洁电力经云霄直流送达江苏无锡施耐德电气产业园,江苏7家经营主体成交绿电62.2万千瓦时,完整验证了“电能量采购—输电权竞得—绿证交割”全流程。
从试点到制度:输电权的下一步
云霄直流的试点意义,在于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十五五”规划》中“探索建立省间输电权交易机制”提供了实操样本。规划提出跨省跨区交易电量预期从1.59万亿千瓦时提升至2万亿千瓦时,并明确“探索跨省区专项工程实行两部制或单一容量制输电价格”。
输电权交易与这两条路径形成衔接:竞价形成的通道价格客观反映不同时段供需紧张程度,为输电价格提供市场化参考;购电方支付的输电权费用用于冲抵闽粤两省承担的容量电费,预计每年可减轻工商业用户电费约5000万元,改变了传统模式下容量成本刚性疏导的逻辑。
局限同样清晰。目前交易标的仅限月度及以内周期,优先计划仍占据通道主要容量,市场化释放的只是“剩余”部分;云霄直流200万千瓦的体量放在全国4亿千瓦跨省通道中占比很小。国家能源局答复函中“加强对省间、电网间交易的协调指导”的表述,指向的正是将云霄经验向湘黔、湘粤、渝黔等跨经营区通道推广的制度化任务。
输电权交易不直接增加通道物理容量,也不替代电网投资,但它让通道的稀缺性变得可见、可定价、可交易。当输电权价格像导航地图一样反映各路段拥堵程度,交易主体才有动力优化路径选择,送端风光资源也才可能在更精细的价格信号引导下找到去处。对于“十五五”期间年均新增2亿千瓦新能源装机的消纳压力而言,这种制度性效率提升的价值,不亚于多建几条特高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