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1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莆田金融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剑指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及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因流动资金贷款、保理业务、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不到位,被罚款95万元。同时,曾加进、柯振泽分别被警告。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新浪网联系。

10月1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莆田金融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剑指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及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因流动资金贷款、保理业务、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不到位,被罚款95万元。同时,曾加进、柯振泽分别被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