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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王阿姨”很受伤,提醒大家务必牢记!

嘉善“王阿姨”很受伤,提醒大家务必牢记!
2026年10月24日 11:34 新浪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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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时速报

  (来源:嘉善发布)

  狗是人类的朋友

  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美好

  但部分养犬人的不文明养犬行为

  也给他人造成了很多困扰

  甚至人身伤害

  日前

  罗星街道一市民

  被小区内宠物狗咬伤

  这已是她今年第二次

  遭犬只咬伤

  案件回顾

  近日,王阿姨(化名)在小区内被一只白色宠物狗咬伤。王阿姨一时找不到狗主人,通过“民声一键办”求助。工作人员到场处置,调取小区监控锁定楼栋单元,确认咬人犬只为业主陈先生所养。经回访,王阿姨接种5针疫苗共计花费1700元,狗主人同意赔偿,双方达成和解。

  《嘉兴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五条明确:重点管理区内户外携带犬只,应当使用两米以内的束犬绳牵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也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伤害他人的,轻则罚款,重则拘留。

  嘉嘉温馨提醒全体养犬市民

  务必牢记禁养犬规定

  一起做文明养犬人~

  文明养犬

  守护美好家园

  《嘉兴市养犬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在嘉善县域内养犬,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办理犬证:重点管理区内实行狂犬病免疫和准养登记制度,未经免疫和登记不得养犬。

  牵绳规范:携犬出户必须由成年人使用两米以内的束犬绳(链)牵领,或怀抱、装入犬袋犬笼;不得交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携带。

  大型犬戴嘴套:携带大型犬只外出的,应当为犬只佩戴嘴套。

  避让行人:携带犬只乘坐电梯或上下楼梯的,应当避开高峰时间并主动避让他人。

  清理粪便:即时清除犬只粪便。

  禁入区域:禁止携带犬只进入党政机关、医疗机构、教育机构、商场、宾馆、餐饮场所、室内农贸市场、公共交通工具及候车室等区域(辅助、导盲等特殊情形除外)。

  为了我们共同的美好家园

  请大家牢记并践行

  《嘉善文明养犬公约(十条)》

  ↓↓↓

  一户一犬守规定,依法饲养不超标。

  烈性犬只严禁养,大型犬只也限高。

  出门遛犬必牵绳,安全距离护他人。

  犬只粪便及时清,公共环境更洁净。

  疫苗定期按时打,年检登记不落下。

  犬吠扰民及时止,邻里和睦多体谅。

  避让老弱与孕幼,公共场合讲礼让。

  不携爱犬入禁区,遵守规定守秩序。

  看管犬只防伤人,安全养犬是责任。

  文明养犬齐参与,共创“地嘉人善”城。

  这些犬种,嘉善全域禁养!

  根据《嘉兴市养犬管理条例》及《嘉兴市个人禁养烈性犬名录图》规定,比特犬、美国恶霸犬、罗威纳犬、德国牧羊犬、藏獒、牛头梗、杜高犬等(共34种及上述血统杂交犬)均属于个人禁养烈性犬。

  嘉兴市个人禁养烈性犬名录图

  郑重提醒:请广大市民对照名录自查,切勿心存侥幸。若您的爱犬在禁养名录内,请务必尽快妥善安置或主动联系综合执法部门、属地公安进行处置。对于个人饲养烈性犬或者在重点管理区内饲养大型犬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没收犬只,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今年以来,嘉善县综合执法部门与公安部门持续联动,常态化开展流浪犬、禁养犬专项整治行动。据统计,全县已累计强制收容大型犬24条、烈性犬1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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