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i 晋城城区)
近日
晋城城区依法查处多起
未办理养犬登记行为
现将查处案例予以曝光
请广大养犬人自觉遵守规定
养犬先办证

案例一
10月25日,在兰花城商场附近,居民苏某在重点管理区域内养犬未办理养犬登记,此行为违反了《晋城市养犬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公安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

案例二
10月25日,在兰花城商场附近,居民秦某某在重点管理区域内养犬未办理养犬登记,此行为违反了《晋城市养犬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公安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

案例三
10月26日,白水街派出所辖区汇仟小区B区,居民裴某某在重点管理区域内养犬未办理养犬登记,此行为违反了《晋城市养犬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公安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

案例四
10月26日,白水街派出所辖区景福苑小区,居民郭某某在重点管理区域内养犬未办理养犬登记,此行为违反了《晋城市养犬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公安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

案例五
10月27日,西上庄派出所辖区世家豪庭小区,居民宋某某在重点管理区域内养犬未办理养犬登记,此行为违反了《晋城市养犬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公安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

案例六
10月28日,东街派出所辖区观巷,居民牛某某在重点管理区域内养犬未办理养犬登记,此行为违反了《晋城市养犬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公安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

请广大养犬人自觉遵守规定
依法办理养犬登记
狗子有“身份”
养犬才安心
犬牌申领方式
也可通过 “晋来办”APP“犬证办理”功能办理,录入犬只基本信息、免疫信息、犬主信息等信息后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带犬只到属地派出所即可免费领取犬牌。

《晋城市养犬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在重点管理区内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个人养犬超过每户限养数量或者单位违反规定饲养犬只;
(二)在重点管理区内养犬未办理养犬登记;
(三)在重点管理区内养犬人携犬外出未挂犬牌、未由成年人束带牵引;
(四)在居民区楼道、露台等公共区域养犬。
来源:晋城城区公安
编辑:郑娇娇/责编:景 丽
审核:宋 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