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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筑人机共生协同治理新格局的四重逻辑

构筑人机共生协同治理新格局的四重逻辑
2026年10月20日 04:37 新浪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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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新华日报)

   □ 李昭熠

   近年来,随着多模态大模型、情感计算等技术的迭代突破,情感人工智能推动人机传播实现了从工具性交互向情感性共生的范式转型。作为一种新型媒介基础设施,情感人工智能一方面能够为人们提供被回应、被理解和被支持的“真诚”交往体验,另一方面却极易诱发沉溺成瘾、认知操纵、社交异化等多重风险。2026年4月,国家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联合公布的《人工智能拟人化互动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指出,要对情感人工智能实施包容审慎与分类分级监管,促进拟人化互动服务向上向善。为了更好地应对技术引发的深刻变革,探寻情感人工智能应用风险治理的有效路径、构筑人机和谐共生的新格局,具有现实紧迫性与战略必要性。

   基于共在,打造对称传播模式

   既有研究多将人工智能置于工具理性框架下,将其界定为提升传播效率的技术性中介,进而形成主客二分的人机非对称传播格局:人类被视作意义生产的唯一主体,人工智能被限定为执行指令的技术客体。但这一认知范式遮蔽了情感人工智能依托感知、生成、反馈能力呈现出的类人化特质,难以有效解释智能传播场域持续涌现的人机情感交互实践。

   鉴于此,需要破除技术工具理性、人工智能客体性思维,将情感人工智能视为“关系性主体”,即对机器作“人化”处理。这种“人化”并非主张赋予情感人工智能法律人格或自主意识,而是强调其经由情感计算、意图识别、语境适配等技术中介,一方面可在功能、认知与情感层面系统性复刻人类特质甚至实现能力上的超越,另一方面可在人机传播过程中同人类主体真正进行意义磋商与关系共建。在此基础上,重塑对称均衡的人机传播模式,打造“人—机”共在的传播结构。在具体开展拟人化互动服务时,情感人工智能主要承接高频、规范化的情感识别与应答工作;人类主体则掌握深度共情、价值研判与伦理抉择的主导权,二者通过持续互动与资源交换形成相互关联、相互依存的共在对称模式,最终达成传播效能提升与人文价值守护的双向赋能。

   基于共通,创新人机传播路径

   人机传播得以开展的前提是主体之间的可沟通性,这种可沟通性一方面依托语义理解、情感计算等技术形成的符号交互基础,另一方面以价值共识作为意义互联的底层支点。当前人机传播面临的内容安全挑战主要源于价值预设错位,如算法内嵌的价值取向往往与人类多元文化语境、伦理规范形成认知裂隙,单一化价值编码极易引发传播失真、情感异化乃至伦理风险。

   由此,以“价值共通”为核心导向,创新传播路径,推动人机从表层符号交互走向深层价值共生。具体而言,采取“价值分层治理策略”,可实现价值规范的差异性嵌入与动态化适配。该策略将人机传播中的价值体系划分为底线价值与基础价值两大层级。底线价值具有刚性约束属性,对应人权保障、非伤害原则、公平公正等普适伦理规范,需通过算法审查、规则固化、合规校验等方式嵌入模型底层,以此作为人机传播不可逾越的安全边界。基础价值具备情境弹性特征,涵盖表达习惯、情感偏好、文化习俗等差异性内容,无需设置唯一标准答案,以避免技术对多元价值的同质化收编。质言之,该策略核心在于清晰界定两类价值的适用边界,为人机传播过程中的价值论辩与动态调适预留制度与技术空间。在具体应用层面,通过可解释人工智能、人机价值协商接口、多轮反馈修正机制落地实施:刚性底线由系统自动校验,弹性基础价值交由人机持续对话协商,允许人机双主体共同开展价值表达、博弈与调适。这一路径既可规避算法价值独断风险,又可保障人机传播的包容性,推动形成可沟通、可协商、可修正的人机传播秩序,为情感人工智能场景化应用提供兼具伦理韧性与实操价值的治理方案。

   基于共协,推动多元主体协作

   人机传播的有序开展无法依靠技术开发者或其他单一行动主体独立完成,其治理体系具备跨领域、多角色的协作属性。“共协”在很大程度上是多方主体各自“合意”需求在智能传播语境下彼此嵌合的结果,以此回应人机交互伦理治理的复杂性难题。

   具体来说,一方面以规范伦理学与应用伦理学为理论基础,遵循“相互收益”与“相互承认”两大基本原则,统筹平衡技术迭代、伦理规制与人机各方的合法权益。其中,相互收益原则旨在化解技术开发过程中的利益分配失衡难题;相互承认原则要求超越人类中心主义的单向价值评判框架,正视人机传播中不同主体的诉求与能动属性。在此基础上,依托规范伦理学确立基本伦理准则,借助应用伦理学面向真实交互场景开展情景化个案研判,推动抽象伦理理论向可落地技术流程转化,避免伦理约束悬浮于技术实践之外。另一方面推动多元主体合力搭建“人机—人际双重共生网络”,构建科学规范的人机情感交互脚本。该共生网络可吸纳技术研发主体、监管部门、伦理委员会、第三方评估机构及用户群体,并明晰各主体职能分工。其中,技术研发主体负责模型安全优化,监管部门完善制度框架,伦理委员会和第三方机构开展事前审查与事中评估,用户持续反馈交互体验。多方合力共同编制人机情感交互脚本,明确情感触发、回应边界、冲突处置、隐私保护等操作细则,约束情感人工智能过度拟人化、诱导性情感表达等行为。从应用层面看,多元主体协作模式能够弥补单一主体的认知局限,实现事前伦理预审、事中动态监测、事后风险复盘的全流程管控。推动技术创新与伦理约束同向而行,助力情感人工智能实现负责任、可持续的落地应用,为人机传播营造包容审慎、权责共担的治理生态。

   基于共创,培育价值共生文化

   人机传播秩序的长效维系,既依托技术规制与制度治理的外部约束,也需要深层文化生态的内生支撑。“共创”旨在突破自上而下的单向规范建构,倡导社会公众自下而上参与人机交往的文化塑造,推动人机关系真正迈向价值共生,为情感人工智能的可持续应用提供内生动能。

   置身智能传播转型语境,需主动营造适配情感人工智能发展的传播生态,夯实人机价值共生的文化根基。价值共生文化旨在重塑大众的技术认知,引导社会理解人机关系并非支配与被支配,而是相互影响、彼此塑造的共生关系,在文化层面消解人机对立的固有思维定式。在此基础上,坚守“人机合一、人机合德”的发展导向。其中,人机合一并非指向人机实体融合,而是二者在传播层面的认知互补、情感互洽、行动协同的交往状态;人机合德要求伦理规范贯穿模型训练、交互设计、场景落地全链条,实现技术逻辑与人文德性深度耦合。在实践应用层面,价值共生文化培育可依托多元路径推进。例如,借助媒介科普、公共研讨、课程思政引导公众理性看待情感人工智能交互能力;行业组织牵头形成伦理自律公约,规范情感人工智能产品叙事设计;鼓励产学研协同开展人机友好传播示范场景建设。通过持续的文化共创,推动形成守正向善的社会共识,以文化柔性治理弥补刚性制度约束的局限,使人机价值共生由理论理念转化为普遍自觉,为人机传播健康发展提供长效文化保障。

   (作者为江苏省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人机传播视域下情感人工智能应用风险及协同治理研究”负责人、南京财经大学新闻与文化传播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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