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环境网)
转自:中国环境网

检察官实地走访查看涉案泥塘附近加装的24小时高清红外摄像头。
“人被判刑了,污染的地却没人管”——这是生态环境刑事案件中常见的“案结事未了”难题。刑事追责解决了“人的问题”,但生态环境损害的“地的问题”往往陷入治理真空,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受损。为解决这一问题,广东省中山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中山二区检”)探索出一条“刑事追责+公益治理+长效机制”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路径。
2019年,陈某在中山市某镇经营一家纸塑分离加工厂,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设暗管将生产废水直接排入工厂旁的闲置泥塘。长达三年的偷排行为,让这片泥塘成为被遗忘的“生态毒瘤”,其中多项污染物严重超标。2022年,陈某因犯污染环境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然而,刑事判决并未终结生态损害。涉案泥塘属于基本农田,紧邻蔬果种植区及鱼塘养殖区,雨季来临时,积水外溢风险持续影响周边农业生产安全与群众健康。于是,该院依法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程序。
为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中山二区检以磋商机制为突破口,以府检联动搭建治理桥梁,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的监督作用,激活既有的协同共治格局。该院与属地镇政府多次组织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召开磋商会,出示无人机航拍取证、环境损害鉴定等核心证据,详细阐明污染地块的生态风险、整改的紧迫性与法定职责。针对整改中的“经费难”堵点,检察机关推动该镇党委专题研究,加快专项经费拨付。随后,该镇政府迅速成立整改专班,依法叫停周边可能加剧污染风险的项目工程,清理现场堆积物,为后续管控、治理扫清障碍。
在中山二区检的监督推动下,属地镇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履行主体责任,以“防患于未然”为目标,构建起“专业把关+物理隔离+长效监管+科学监测”的立体化生态防护体系,让“临时措施”变为“长久之计”。该镇政府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专业技术支撑单位,编制《生态环境损害风险管控实施方案》并经专家论证后严格实施;在污染泥塘周边修建挡水坎、安装环形护栏网围挡,形成立体隔离体系;设置信息公告牌、安装24小时高清红外摄像头,建立常态化巡查监管机制;委托专业机构定期开展土壤、地下水、地表水跟踪监测,动态掌握污染变化,确保风险管控体系长效运行。
经过数月的治理,第三方专家验收结论显示:污染阻隔效果显著,周边水体、土壤污染物浓度均未超标,区域环境风险得到了有效控制。中山二区检来到涉案泥塘开展“回头看”,确认行政机关已履职到位,泥塘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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