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CBC全球生物质能源)
一、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云南滇中新区生物质集中供热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滇中新区科学城产业单元内(空港大道与横二路交叉口西北角,紧邻核心热用户宁德时代厂区西侧)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云南若木新能源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云南聚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总体规划新建3台65t/h和1台35t/h生物质层燃锅炉,以及配套燃料输送、除灰渣、烟气处理、热力管网系统,拟分两期建设。
一期工程:建设2台65t/h生物质层燃锅炉(服务云南时代新能源电池生产基地一期)和1台35t/h生物质层燃锅炉(服务云南时代新能源电池生产基地二期),以及配套燃料输送、除灰渣、烟气处理、热力管网系统等,主要为云南时代新能源电池生产基地提供集中供热,主干线管道从热源点分汽缸接出DN400蒸汽管道,沿供热站北侧围墙向东敷设至空港大道,沿空港大道向东北方向敷设约1.3km后转向东,顶管过空港大道后,敷设至云南时代新能源电池生产基地接汽点附近,管线长度约2.4km;云南时代新能源电池生产基地冷凝水回水管道DN150与蒸汽管道同路由敷设。
二期工程:建设1台65t/h生物质层燃锅炉,以及配套燃料输送、除灰渣、烟气处理、热力管网系统等,主要为科学城东区和产业区单元(未来交通科学城核心区单元、未来交通科学城产业区单元)入驻的工业企业提供集中供热,管网包括至科学城东区管道及产业区单元两个区域内管道。至科学城东区管道从热源点分汽缸接出到科学城东区地界外围,母管DN450,约4.3km;至产业区单元管道从热源点分汽缸接出供热母管,在合适位置分为南北两条线,沿规划路分别向南北敷设至各地块,北线管径DN200,南线DN250,总长度约3.6km。二期热用户根据实际情况考虑,若冷凝水具备回收条件则回收利用,若不具备回收条件则由用汽企业依规自行利用或处理,二期项目评价不考虑冷凝水回收。
项目总投资33191.11万元,环保投资670.6万元(其中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投资25.0万元;运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投资150.0万元,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投资454.1万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投资8.0万元,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投资8.5万元,环境风险防治措施投资10.0万元,其他投资15.0万元)。
二、 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施工期间对施工工地进行围挡封闭施工,施工场地每天定期洒水降尘,砂、石料等设置专门的堆存场地并对其进行遮盖或围栏,工地出入口5m内进行混凝土硬化,并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建筑垃圾及弃土及时处理清运,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厂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废水:施工人员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雨天地表径流通过临时排水沟排入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内洒水抑尘、车辆冲洗等。
(三)噪声: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整体设备应安放稳固,并与地面保持良好接触;对施工现场进行合理布局,尽量使高噪声的机械设备远离环境敏感点;运输车辆途经居民区和学校等敏感点时减速禁鸣,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的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在施工场地内分类集中收集,统一堆存,请回收商进行收购,不能回收的委托有资质的渣土清运公司清运至合法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弃土石方委托有资质的渣土清运部门清运至合法弃渣场处理。
三、 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
项目共设置1根4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废气。
有组织废气:本项目一期新建2台65t/h生物质层燃锅炉和1台35t/h层燃锅炉,二期新建1台65t/h生物质层燃锅炉,锅炉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以及脱硝产生的氨气。锅炉设置低氮燃烧装置,产生的锅炉烟气经“多管旋风除尘器+尘硝一体(SCR催化脱硝(尿素热解)+小苏打脱硫+陶瓷纤维滤管除尘)”处理后通过45m高烟囱(DA001)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排放限值要求,氨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排放限值。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生物质堆场废气,脱硝溶液配制废气、灰库废气、实验废气、污水处理设施异味、汽车尾气等。生物质仓库堆场粉尘及灰库粉尘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要求。实验室废气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房外监控点规定的限值。脱硝溶液配制氨无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排放限值。污水处理设施异味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
(二)废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生产废水主要为软水制备浓水、锅炉系统排水、冷却循环系统定期排污水、化验室废水。一期项目软水制备浓水产生量为66.029m³/d,锅炉系统定期排污水19.8m³/d、锅炉系统冷凝水3385.8m³/d,冷却循环系统定期排污水5m³/d,化验室废水0.01m³/d,初期雨水最大产生量232.953m³/次,员工生活污水1.01m³/d;二期项目软水制备浓水产生量为174.291m³/d,锅炉系统定期排污水7.8m³/d,员工生活污水0.32m³/d。目前项目区域配套的污水管网及生活污水处理站、生产废水处理站均未建成投运,本项目排水方案按近期和远期考虑。
近期:项目冷凝水经除铁后直接回用于锅炉补水;软水制备浓水、锅炉定期排污水、冷却循环系统定期排污水全部进入MVR处理装置蒸发处理;初期雨水进入初期雨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补充水、锅炉补给水、工艺用水、产品用水标准限值后回用于软水制备系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自建的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用水标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化验室废水与化验废液一并交由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远期:项目冷凝水经除铁后直接回用于锅炉补水;初期雨水、生产废水经絮凝沉淀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后排入滇中新区管委会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小哨污水处理厂处理。化验室废水与化验废液一并交由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三)噪声:项目噪声通过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使设备处于良好运作状态;合理布置产噪设备;对产噪较大的设备加装减振垫;加强项目区绿化、适当种植树木等措施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建成后北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他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有锅炉飞灰(收尘灰)、锅炉灰渣、小苏打和尿素废包装、脱硫灰渣、废树脂、初期雨水处理系统污泥、初期雨水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活性炭、初期雨水处理废超滤膜、MVR含盐蒸发渣;危险废物有废SCR陶瓷催化滤管、废机油和废机油桶、废化学品包装材料、化验室固废;其他固废有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化粪池污泥。锅炉飞灰(收尘灰)、锅炉灰渣、脱硫灰渣、初期雨水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活性炭、MVR含盐蒸发渣委托相关单位清运处置;小苏打和尿素废包装外售给废品回收单位;废树脂、废超滤膜统一收集后由厂家更换回收;初期雨水处理系统污泥委托合法的污泥处置单位清运处置或外售合法且有处置能力的制砖厂;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SCR陶瓷催化滤管、废机油和废机油桶、废化学品包装材料、化验室固废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库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建设。
(五)环境风险:项目风险物质为废机油、柴油,危废贮存库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进行设置;加强对作业人员的操作培训和教育;车间配置消防灭火器、消防沙等应急物资;配置报警装置,同时配置温度、压力等测量仪表;定期对消防设备进行安全检测;设置醒目的、足够数量的防火及安全标识和警示标识;设置1个容积1000m³的事故水池;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滇中新区直管区分局备案。
四、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云南滇中新区生物质集中供热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