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环境报)
近日,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生态环境监测“十五五”规划》。为做好《规划》宣传解读工作,更好推动《规划》落地实施,即日起,特开设《生态环境监测“十五五”规划》系列解读专栏,以飨读者。
污染源自行监测是生态环境法典确定的落实排污许可制度的法定义务,也是生态环境现代化监测体系的重要内容。真实准确全面的污染源自行监测数据是美丽中国建设对污染源监管工作提出的必然要求,也是开展生态环境科学治理的重要数据根基。
近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生态环境监测“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聚焦自行监测数据质量风险防控,按照全过程穿透式质量管理要求,从自行监测监管体系建设、全过程质量管控、智慧监管能力提升等方面作出系统部署,为构建现代化自行监测监管体系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深刻认识自行监测监管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规划》立足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全局,对“全面加强自行监测监督管理”进行专门安排,进一步完善了全国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架构,凸显企事业单位自行监测的重要地位。自行监测是衔接法治监管、贯通监测网络、支撑科学决策的重要环节,深刻把握自行监测监管功能定位的变化及其重要作用,是推动《规划》落地实施、做好全过程穿透式质量管理的前提和基础。
高质量自行监测监管是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内在要求。“十四五”时期,自行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问题时有发生,自行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仍面临质疑,社会认可度有待提升,传统以“人防”为主的监管模式已无法满足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的治理需要。建设“外美、内丽、气质佳”的美丽中国,既要有优美的生态环境,也需要依托高质量发展和健全的制度机制,这对污染源精细化管控提出了更高要求。自行监测作为反映企事业单位治污成效和实际排放行为的重要依据,其数据质量直接影响污染治理决策的科学性。《规划》聚焦当前自行监测数据质量不高的短板,围绕监测全流程规范化管控、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落地、第三方服务市场合规运营、数智化智慧监管赋能、问题整改闭环与长效约束等关键领域作出全方位体系化部署。自行监测工作将迈入以不断提高监测数据质量为目标的监管新阶段,从而更好地赋能美丽中国建设。
高质量自行监测监管是保障排污许可制度落地的关键举措。生态环境法典明确要求建立健全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督管理制度,从国家立法层面统一污染源常态化监管的制度规则。作为排污许可制度的核心配套机制,自行监测不是企事业单位的可选项,而是法定强制性义务,贯穿排污许可证核发、执行、监管全生命周期。《规划》衔接生态环境法典及《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压实企事业单位监测数据质量主体责任,构建国家指导、省级统筹、市县落实的自行监测监管格局。
高质量自行监测监管是推动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的重要内容。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污染源监测尤其是自行监测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当前自行监测工作仍存在突出短板,数据质量问题多发频发,参与主体多、流程链条长、监管难度大,质量管理与监管闭环仍有待健全完善。此外,以往监测工作更多注重环境质量及变化趋势,在精准解析污染成因、溯源污染源头、量化各类污染源贡献占比等方面做得不够,难以适配新阶段精准治污、科学溯源、靶向管控的工作需求。提升自行监测监管效能,推动三类监测数据互通融合,打通“环境质量—污染来源—治理管控”逻辑链条,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
精准把握“十五五”自行监测监管的重点任务
《规划》全面对标基本实现现代化和美丽中国建设阶段性目标与任务,立足今后五年生态环境监测发展大局,围绕实现自行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全面”目标,明确三项重点任务。
以强化监管筑牢监测数据真实底线。推动自行监测数据归真是自行监测改革的首要任务和目标,《规划》部署多项重点工作夯实数据真实性根基。一是构建三级联动监管架构。建立国家指导、省级统筹、市县落实的纵向监管格局,持续做好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后半篇文章”,清晰划分各层级监管职责,打造权责分明、上下贯通、运转顺畅的纵向监管体系。二是压实主体责任。明确企事业单位是监测数据质量的第一责任主体,首次将第三方服务机构系统纳入监管范畴。三是全链条严防造假行为。通过强化视频监控安装和自动监测设备关键参数联网,转变以往主要核查末端数据的单一监管方式,构建源头预防、过程管控、闭环整改的治理体系,应用智能化手段发现数据造假漏洞,严厉打击数据造假行为,持续提升自行监测数据真实性。
以全程质控严守监测数据准确标尺。依据《生态环境监测条例》,企事业单位和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建立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制度,《规划》以健全落实管理制度为总抓手,聚焦采样、设备、实验室分析等影响数据准确性的关键环节,补齐数据质量管控短板,着力破解“数据表面合规、操作流程失范”的突出矛盾。一是强化现场采样监管。通过落实现场监督制度,规范现场采样流程,如实记录生产负荷、治污设施运行情况等信息,强化采样人员管理,从源头保障数据准确合规。二是强化监测设备监管。通过细化监测设备安装、运维、校准、核查等环节技术要求,加强设备全生命周期管控,大幅消除设备端异常带来的数据偏差。三是强化实验室监管。通过提高CMA资质要求,强化关键岗位人员能力配置,规范实验室分析仪器设备管理,保障监测分析环节结果准确、程序合规。
以统筹平台建设实现全域数据融通共享。当前,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已完成部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系统升级工作,夯实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单位自动监测监管底数,现有联网企业6.5万余家、点位11.4万余个,1万余家单位共计5.6万余路视频监控联网运行。《规划》明确,“十五五”期间,我国将建成央地一体、信息互通的自行监测监管系统。生态环境部组织建设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服务平台,统一平台架构、数据元标准与接口协议。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结合实际需要建设省级监测管理服务平台,并实现与国家级平台规范对接、数据同步。该系统以企业台账、生产工况、设备关键参数、监测结果、视频数据为基础,依托物联网、大数据、智能研判技术搭建全域互通监管平台,打通跨层级、跨要素的数据交互通道,实现各类监测参数、业务信息全面互通共享,持续提升自行监测风险感知水平与自动风险预警能力。
系统推进《规划》任务落地见效
一是筑牢过程管控防线,推动主体责任落地落实。立足辖区监管实际,督促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数据质量管理制度,规范自动监测、手工监测全过程管控,将数据质量管理责任落实到岗位、人员、机构、设备厂商等全部参与主体。规范第三方监测服务机构备案与日常管理,常态化开展政策宣贯、业务培训与合规帮扶,到2030年年底实现机构备案率达到95%以上。
二是加快数智化转型,深化非现场常态化监管制度。以自动监测、电子化运维、视频监控等为重点,加速推动自动监测设备关键参数联网工作,积极推行自动监测运维活动电子化,完成省级及以上视频数据汇聚系统建设,到2030年年底视频监控联网率达到95%以上。构建“信息归集—问题提醒—督促整改—结果反馈—审核销号”闭环管理机制,形成以非现场监管为主、靶向现场核查为辅的监管新格局。
三是实施差异化监管,严厉打击自行监测数据造假行为。扭住“数据质量”这个牛鼻子,紧盯数据质量管理制度运行有效性、运维活动规范性、监测结果数据完整性和异常情况、视频数据连续性,建立健全数据风险识别、核查、移送、整改机制。强化排污单位和技术服务机构依法依规监测意识,指导其改进提升;依法严厉查处各类监测弄虚作假行为,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对违法情节严重的依法实施禁止从业处置,对不符合标准规范的设备依法向社会公布并通报市场监管部门。
《规划》为新时代自行监测监管高质量发展擘画了宏伟蓝图、明确了实践路径。自行监测是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压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保障环境治理精准高效的关键基石。要深学细悟《规划》重要要求,紧扣重点任务,持续夯实技术支撑能力、创新监管赋能手段、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实现污染源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全面”的目标,为加快构建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深入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提供坚实有力的技术支撑。
(作者为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党委书记、主任黄小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