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医药报)
转自:中国医药报
今年9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医药工业发展“十五五”规划》,提出到2030年首创新药占全球比例不低于25%、创新药产业规模年均增速20%以上等目标,并将国际化重心从单一产品输出转向研发与标准能力的整体出海。这份规划为中国创新药全链条出海奠定了坚实的政策基础,未来,上游要继续夯实产业基础、增强供应链韧性,中游应增强原始创新能力,跨境合作则需从“卖权益”转向“能力出海”。
一是上游固基。原料药领域应坚持“API(原料药和中间体)+制剂”一体化发展,向特色、专利API升级。同时,大力开展细胞培养基、层析填料、病毒载体等领域的相关研究,借助CDMO(合同研发生产组织),进一步输出合规产能。
二是中游提质。从立项起,即按ICH(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E17:多区域临床试验计划与设计的一般原则》设计多区域临床试验、前置证据生成;前沿技术走差异化“全球新”路径,将源头创新由“可选项”变成“必答题”;把以AI辅助靶点筛选与分子设计优化纳入重点应用场景。同时,相关企业应组建CMC(化学、生产和质量控制)与人种数据合规专班,进一步提高产品国际注册和准入成功率。
三是下游筑基。在国内,用好基本医保、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双通道”DTP(直接向患者分发药物)渠道,积累真实世界数据;在国外,推行按区域分层定价策略,如在海湾地区争取“一处获批、多国覆盖”,在非洲以通过世界卫生组织预认证为抓手进入公共采购。
四是跨境合作。企业要从“卖权益”升级为“能力出海”,依托自身优势选择出海方式,坚持自主开发与共同开发并行;优先选择具备医疗机构网络的目标市场合作伙伴,在合同中明确临床试验权责、数据所有权与cGMP(现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责任;积极参与国际公共采购,提前布局世界卫生组织预认证等。
五是培养人才。企业要积极培养或引进出海所需的复合型人才,建立“总部赋能、区域自主”的海外市场运营机制。
(张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