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石狮市金融服务中心)
近期,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侵害公众合法权益。
虚拟货币是一种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加密资产,以提供一种全新的价值储藏方式和证明机制。与传统货币不同,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投资和交易虚拟货币也不受法律保护。我国明确禁止任何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其交易炒作活动存在极大风险,严重扰乱经济金融秩序,侵害公众财产安全。为切实防范相关金融风险,警示社会公众,现就有关风险提示如下:
一、虚拟货币交易炒作的主要风险
一
法律合规风险
我国监管部门已明确界定,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业务、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严格禁止参与。从我国现有司法实践看,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虚拟货币交易合同不受法律保护,投资交易造成的后果和引发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
市场波动风险
虚拟货币无真实价格支撑,交易时间不固定、无涨跌停限制,价格完全由炒作情绪主导,暴涨暴跌常态化,价格容易被操纵,普通投资者容易遭受损失。
三
交易欺诈风险
境内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为非法机构,无合规监管,其交易炒作的全链条可能存在欺诈行为,平台包装虚假项目、卷款跑路、虚假充值、挪用用户资产、设置提现障碍等各类诈骗事件层出不穷。平台可以借助技术手段营造虚拟货币交易市场繁荣假象,可以通过高买低卖、高频交易等恶意操作操纵价格,甚至可以通过拔网线、直接冻结资产和服务器宕机等方式禁止交易,交易者直接蒙受损失。
四
信息安全风险
参与虚拟货币交易需在非法平台提交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手机号等敏感个人信息,这些信息极易被平台泄露、倒卖,或被不法分子用于精准诈骗,进一步侵害公众财产和信息安全,甚至被用于违法犯罪活动。
二、虚拟货币领域非法金融活动典型情形
虚拟货币具有网络化、跨境化特征,同时欺骗性、诱惑性、隐蔽性较强,当前主要存在以下五种典型情形:
(一)虚假宣传“高收益零风险”
不法分子通常利用投资者逐利心理,编造“保本保收益”“稳赚不赔”等噱头,吸引投资者入场,实际是利用新投资者资金向旧投资者支付收益的庞氏骗局,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一旦没有新资金进入,即刻崩盘。
(二)炒作“虚拟货币+区块链”概念
利用“区块链技术”“数字资产”“现实世界资产”“元宇宙”等新兴概念进行炒作,包装虚假虚拟货币项目,发布不实报告,误导投资者认为其具有真实技术价值,实际无任何实体支撑,纯属投机工具。
(三)传销式拉人头返利
不法分子通过公开宣传,以“静态收益”(炒币升值获利)和“动态收益”(发展下线获利)为诱饵,要求投资者通过发展下线、邀请好友参与交易获取推广佣金,层级越高返利越多,形成金字塔式传销结构,规模化骗取资金。
(四)炮制交易所托管、代挖代炒骗局
以“专业团队代运营”“托管挖矿收益更高”“代炒虚拟货币稳赚”为由,诱骗投资者将资金或虚拟货币交给所谓专业机构,随后卷款跑路。
(五)布设虚假充值、提现障碍骗局
交易平台故意设置复杂充值流程套取投资者资金,或在投资者申请提现时,以“账号异常”“需要缴纳保证金”“缴纳税费”等名义,要求投资者额外转账,进一步骗取资金。
三、风险防范核心要点
广大投资者在日常投资理财过程中,应选择银行存款、国债、基金、股票等合法合规的投资渠道和金融产品。在进行投资前,要充分了解产品的风险等级、投资期限、收益情况等信息,远离虚拟货币等非法金融产品,牢记“三不三要”,防范虚拟货币风险,切实维护自身财产安全:
(一)不盲目参与相关投机活动
不参与虚拟货币交易、挖矿、代投、兑换等活动,远离“元宇宙理财”“链上分红”等新型非法金融活动。
(二)不被虚假宣传噱头迷惑
凡是承诺“保本保收益”“高收益零风险”“快速致富”的虚拟货币项目,一律是骗局;凡是要求“拉人头”“发展下线”获取返利的,一律是传销,坚决不参与、不传播。
(三)不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便利
不为虚拟货币活动提供银行账户、支付账户、身份证、技术开发、宣传推广等帮助,避免成为违法活动的参与者。
(四)要树立正确的投资观念
认清虚拟货币无实际价值、交易不受法律保护的本质,摒弃“一夜暴富”的投机心理,远离各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
(五)要保护个人敏感信息
不向陌生平台或个人提供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手机号、短信验证码等敏感信息,避免因个人信息泄露被精准诈骗。
(六)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主动关注官方部门发布的金融风险提示,提高识别和防范风险能力。
四、相关倡议与监督举报
若发现任何涉及虚拟货币交易炒作交易平台、代币发行融资以及其他从事虚拟货币活动等相关线索,可通过以下方式反映:一是及时向地方金融管理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等相关部门反映情况 ;二是通过福建省非法金融活动举报平台(http://fjjrb.gov.cn/gnxlm/jbffjz/)举报;三是涉及违法犯罪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来源:福建金融)
编辑/初审:施燕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