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光明网
作者:李如龙(四川省委网信办传播处副处长)
在数字技术迅猛发展的时代,生成式人工智能大模型凭借其强大的自然语言处理和深度学习能力,深刻改变新闻传播业态。它能快速生成新闻稿件、实现精准推送并打造沉浸式体验,大幅提升新闻生产与传播效率。生成式人工智能大模型为新闻传播带来重大变革的同时,也对新闻传播的内容、伦理、行业生态等多方面提出挑战。
一是内容与版权困境。大模型因缺乏对真实世界的深度理解,仅靠数据模式匹配生成文本,易出现事实错误、数据偏差,导致内容失真,干扰受众认知,破坏信息生态平衡。同时,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版权尚无明确法律界定,版权归属模糊,易引发版权纠纷,影响新闻内容生产的规范性与创新性。
二是道德伦理风险。人工智能缺乏道德判断能力,新闻生成中可能侵犯隐私、损害名誉,违背隐私权保护和新闻职业道德规范。算法偏见源于训练数据偏差,导致新闻报道有倾向性,被恶意利用时会传播极端思想和虚假信息,影响社会稳定和公众价值观。
三是行业生态问题。大型科技公司凭借技术和资金优势主导新闻传播领域,挤压传统媒体和小型新闻机构的生存空间,使传播渠道和内容单一化,破坏行业生态多样性与平衡性。技术应用加剧 “马太效应”,头部媒体获得更多流量和市场份额,拉大与中小媒体差距,阻碍行业均衡发展。
四是从业者危机。生成式人工智能替代大量简单重复性新闻工作,从业者面临岗位缩减和转型压力。技术发展要求从业者具备跨学科能力,既要懂新闻专业知识,又要掌握人工智能技术、数据分析等技能,但目前新闻教育体系和从业者知识结构难以满足需求,造成人才供需脱节。
五是法律监管空白。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法律属性界定模糊,著作权归属缺乏明确法律条文。责任认定困难,出现侵权、虚假信息传播等问题时,难以确定技术开发者、新闻机构或使用者的责任。不同国家和地区监管法律存在差异,跨国传播易出现法律适用冲突,阻碍行业规范化发展。
六是技术标准缺失。新闻领域 AI 应用缺乏统一技术标准,内容生产环节,新闻生成质量参差不齐,语言风格随意、数据引用和分析不规范。传播过程中,媒体平台与 AI 技术融合存在障碍,多平台传播格式混乱、适配性差,监管部门也难以有效监管。
面对生成式人工智能带来的挑战,新闻传播行业要主动应对,从强化技术监管、健全完善制度、深化协同治理等方面入手,不断探索技术与新闻传播的深度融合路径,在技术浪潮中实现转型与升级,推动新闻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一是强化技术监管。开发“生成式内容数字指纹”系统,利用区块链技术实现内容生产主体、算法参数备案和传播路径存证,确保可快速溯源。部署融合多种技术的智能监测平台,对新闻内容进行全方位监测,具备实时预警功能,及时发现和处理不良信息。
二是健全完善制度。完善法律监管体系,制定生成式内容传播管理条例,明确强制披露规则和责任追究机制,修订《著作权法》,明确版权归属,将AI生成物纳入邻接权保护范畴。明确AI技术应用伦理规范,推进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基础通用、内容质量和安全隐私标准,规范AI应用。
三是深化协同治理。构建 “政府监管+平台履责+行业自律+公众监督” 的协同机制。政府提供宏观指导,平台落实内容审核,行业协会制定自律准则,公众监督不良行为。媒体机构建立AI内容“审校”制度,从业人员开展“人机协作采编”岗位认证,将“数字素养”纳入全民教育体系。推动签署全球人工智能传播治理公约,建立跨境虚假信息联合处置机制和技术伦理国际研究网络。
四是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对网络新闻传播平台实行准入制度,保证新闻来源和内容多样性。设立行业发展基金,出台扶持政策,支持中小媒体技术升级和人才培养,防止大型科技公司垄断。加强新闻从业者培训,提升从业者技能。调整新闻院校专业设置和课程体系,注重跨学科教育,培养复合型新闻人才。
五是科学合理运用人工智能做好新闻传播。借助人工智能创新新闻内容和传播渠道,将复杂新闻转化为多种形式,提升传播效果。分析用户行为,制定针对性传播策略,利用机器翻译实现跨语言传播。分析用户需求,提供定制化新闻内容。搭建智能舆情监测平台,增强新闻与受众的互动。在新闻团队内部利用人工智能项目管理工具,优化任务分配和资源协调,提升团队协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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