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观新闻)
“你骗了多少人的钱?请如数奉还!太恶劣!”
近日,演员吴越在微博怒斥,有人利用AI技术仿冒其形象和声音,制作虚假广告进行带货。不久,骗子的视频账号被封禁。

说起来,这些年为此苦恼的何止吴越?“演员靳东”“导演饺子”“全红婵哥哥”“刘欢妻子”……打着名人本尊及其家属的高仿号一抓一把,视频下方都挂着卖货链接。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突飞猛进,图像伪造、口音模仿更加高明,愈发让人“李逵”“李鬼”分不清楚。
据《民法典》,未经权利人同意,擅自使用其形象进行商业推广,可能构成侵犯肖像权。假冒名人或其亲属身份进行带货,导致当事人社会评价降低,也可能构成名誉侵权。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通过AI仿冒公众人物进行直播带货,在商品与公众人物之间制造虚假关联诱导交易,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触犯虚假广告罪、诈骗罪。《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等从网络账号注册方式等方面,也对名人高仿号作出了规制。
法律规定相当清晰,为何高仿号仍大行其道?
究其原因,主要是来钱太容易,如今换脸换声工具随处可见,使用门槛、成本投入极低,造假者可迅速实现批量炮制、规模推广。各平台虽在治理,但往往跟不上账号繁殖速度,等到下架禁言,这些人已赚得盆满钵满。恶性循环之下,仿冒名人俨然成一大灰产。
斩断这根利益链条,显然不能只靠明星愤怒对线。当务之急是强化源头治理。一方面,督促平台切实履行内容审核义务,不得借已标注虚构演绎、AI生成、营销、转载、个人观点等内容标签规避网络生态治理相关要求,从根本上阻遏虚假人设类短视频的上传发布。另一方面,细化深度合成内容管理规定,明确商业场景下AI仿冒行为的处罚标准,大幅提高违法成本。说到底,网络空间也是公共文化空间,铲除网络骗子生存的土壤,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技术是把“双刃剑”,应用和管理都是大学问。就当下而言,我们每个人可以做的是,上网冲浪时多一分克制,网络消费时多一分理性,擦亮双眼,才能避免掉进坑里。
原标题:《AI仿冒号,不能光靠“吴越们”对线喊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