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农村金融杂志社)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要求,切实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
10月19日,在2026金融街论坛年会开幕式上,金融监管总局局长丁向群表示,提升监管有效性是各国面临的共同课题,也是完善中国现代金融治理体系的内在要求。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深化监管改革,全面强化“五大监管”,以严密有效的监管筑牢金融安全屏障,以金融之稳助力全局之安。
当前,我国银行业保险业运行整体平稳,大型机构经营稳健,中小机构改革化险有序推进,风险总体可控。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银行业对实体经济提供新增融资支持超过20万亿元,保险赔付近2万亿元,银行融资主渠道和保险保障作用有力发挥。
金融风险具有隐蔽性、复杂性,必须深刻把握金融运行规律,切实增强风险防控的前瞻性、精准性。一方面,要聚焦重点领域,打好风险化解主动仗。完善处置机制,充实化险资源,综合运用兼并重组、市场退出等方式,稳妥处置高风险机构,推动风险持续收敛。
另一方面,加强协同联动,消除监管空白。要着力实现监管全覆盖、无例外,不能“单打独斗”,必须充分发挥各方力量,形成监管合力。今年召开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部际联席会议全体(扩大)会议暨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总体战动员部署会议要求,强化央地协同、部门联动;联合开展金融教育宣传周活动,维护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未来,金融监管总局将会同各方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进一步强化对跨地区跨部门和新业态新产品金融活动的监管。
以制度建设为重点,落实强监管严监管要求,也成为推动提升金融监管质效的有效抓手。近年来,中国金融法治建设进入快车道,金融法、银监法、保险法等立法修法工作取得重大进展,监管制度也在加快完善。践行法治的关键,在于建制度与抓执行并举。一方面,围绕不同类型机构防风险强监管需要,以及机构与第三方合作、网络安全等新情况新问题,加快补齐短板,扎牢制度防火墙。另一方面,严肃查处造成重大金融风险的关键人、关键事、关键行为,强化刚性约束,增强震慑效应,让监管制度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当前,金融业运行环境、结构特征和风险形态发生了深刻变化,必须与时俱进提升监管能力水平。近年来,金融监管总局以能力建设为支撑,着眼机构全周期、业务全链条、风险全过程监管,注重科技赋能,加快“金监工程”建设,不断完善监管“工具箱”。
下一步,要注重源头防控、注重靶向发力、注重科技赋能。其中,要健全监测预警响应机制,优化分类分级监管,做实强制性早期纠正,实现全过程、全链条持续监管;要坚持“实质重于形式”,规范股东行为和高管履职,加强关联交易、大额投资授信等穿透监管;要加快数字化、智能化转型,丰富工具箱,打好“组合拳”,不断改进监管手段,提升监管质效。
记者 朱艳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