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赤色龙州)
车不是想超就能超!
在有会车可能时强行超车
是极易酿成大祸的危险行为
下面这起违法案例
希望所有驾驶人引以为戒
典型案例
2026年10月19日08时04分,李某富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在 S215 省道 240 公里 500 米实施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决定给予李某富驾驶证记 3 分,罚款 150 元的处罚。

交管提示
1.行经弯道、坡道、路口、对向有来车等不具备超车条件的路段,坚决不超车,耐心等候。
2.超车前仔细观察前方路况、对向车流,确认前方无来车、视线良好、有充足安全距离后,提前开启左转向灯,确认安全再超越。
3.重型货车驾驶人要充分认识车辆盲区大、制动慢的特点,杜绝抢时间、抢道超车,不抱有侥幸心理。
4.遇农忙时段省道人车混行,主动减速,文明礼让,保持安全跟车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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