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哈尔滨市平房区就业信息平台)
一、什么人可以参加就业见习?
就业见习是组织高校毕业生等青年进行岗位实践锻炼的就业准备活动,是帮助他们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的重要手段。目前政策规定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
二、如何查找就业见习岗位?
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可以登录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平台(https://www.jobonline.cn/probation/index)
根据企业类型、所属行业、见习地区等条件查找热门见习单位招聘岗位,发送个人简历进行申请。也可以通过该平台进入各省服务专区在线申请参加就业见习。
三、就业见习补贴谁能领?补贴标准?
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
补贴标准: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50% 以下的单位,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留用率达到50%以上(含)的单位,补贴标准提高至70%。
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各地可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实施期限截至2026年12月31日。
四、如何成为就业见习单位?
见习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规范管理,具有完善的见习管理制度,能够持续提供一定数量的见习岗位。见习单位提供的见习岗位,应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以确保不同专业能力的青年提高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见习单位应能够为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费,委派专门技术或管理人员作为带教老师,并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可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认定。
如需进一步咨询相关事宜,可联系平房区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451-868153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