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友好人社)
按照《黑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办法》(黑财规审〔2024〕11号)、《伊春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办法》(伊人社发(伊财联发〔2024〕18号)中关于就业见习补贴相关规定,经区就业服务中心严格审核,审核通过27人(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28日—2026年11月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实名向区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458-3298306
友好区就业服务中心
202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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